1. 在本白酒区域经销协议的基础上,我们双方另行拟定该补充协议,以明确更加具体的经销细则,从而更好地促进我们的合作。

  3. 经销商应当严格遵守白酒生产企业的产品销售规定,不得私自调换包装、更改标签等,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4. 经销商应当及时向白酒生产企业反馈市场信息、顾客需求等,以便生产企业对市场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整和改进。

  5. 经销商应当保证销售渠道的稳定性,不得私自将其销售渠道转让给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6. 如因生产企业原因出现产品断货等问题,经销商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给予合理的说明和解释。

  7. 如经销商违反协议规定,导致生产企业遭受经济损失,生产企业有权要求经销商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8. 经销商应当认真执行所有与生产企业签订的相关文件、规定,如有违反,生产企业有权解除合同。

  9. 经销商应当对其所拥有的经销权保密,并不得将其泄露给未经允许的第三方,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经销商应当合理地控制白酒产品的库存量,避免过多积压,从而导致滞销的问题。

  11. 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两年,经双方协商可在到期前延期签订或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