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广西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和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范本(2015年版)

  为保障药品采购双方权益,确保药品网上交易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的通知》(桂卫发〔2015〕39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范本)》(附件1)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购销廉洁协议(范本)》(附件2)挂网公布,供采购双方参照使用。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时及时与各生产商、配送商签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集中采购购销合同》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协议》。

  二、区内各医疗卫生机构和各生产商、配送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应包括范本所列条款及原则,范本未尽事宜由医疗卫生机构与各生产商、配送商共同协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