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志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2月 6日星期五下午 1: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6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6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 8号中关村软件园 4号楼AB座和颐至尊-中关村软件园国际会议中心店四层第二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809人,代表股份 208,597,67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1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人,代表股份 191,929,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45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06人,代表股份 16,668,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8人,代表股份 17,119,1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9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人,代表股份 450,7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06人,代表股份 16,668,3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76%。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认真审议,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07,516,6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818%;反对 5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56%;弃权506,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2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038,11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852%;反对 574,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582%;弃权 506,14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566%。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关彭元律师、孙睿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方式及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数码视讯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12月 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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