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质量,广东省财政厅组织对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供应商进行公开征集,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以下简称电子卖场)是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的重要子系统,是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技术,实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全流程网上自主交易和动态监管的公共服务平台。
集采馆适用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采购活动,内设集采商城、定点集市、批量集采,共三个业务单元,分别适用于通用货物采购、定点服务和工程采购、批量集中采购。
为进一步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便利程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扩大交易服务范围,完善信用体系建设,根据国家和省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以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 号)文件有关要求,电子卖场供应商实行承诺准入制,实现供应商自主申请、承诺进驻、动态管理。
经销商是指销售厂商生产制造且在电子卖场上架商品的供应商。经销商属于电商的,应当获得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具备从事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格。
(一)集采馆(集采商城):计算机设备、打印设备、计算机软件、复印机及其它办公设备、车辆、电梯、空调/UPS电源、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办公家具、复印纸、液晶显示器、扫描设备。详见附件1。
(二)集采馆(定点集市):装修工程、修缮工程、互联网接入服务、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附件2。
(三)网上超市:打印耗材、办公用品、办公设备、计算机设备及网络、电器设备、数码产品、五金工具、灯具用具、生活用品。详见附件3。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2、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没有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业务种类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
1、注册账号。申请进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应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注册账号。
2、申请角色。供应商在【自助服务—协议管理】菜单申请对应角色(厂商、经销商、定点供应商)。
特别说明:为做好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与电子卖场的过渡、衔接,电子卖场运营服务机构对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所有供应商的账号、部分供应商的角色进行了迁入。
账号迁入电子卖场的供应商无需注册账号,可以使用广东省电子化采购执行平台账号和统一默认密码(a123456-)登录电子卖场,登录入口: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右侧的【政府采购供应商—旧系统账号登录】菜单。请供应商尽快登录并修改密码,以防信息泄露,如无法登录请联系电子卖场运营服务机构。
角色迁入电子卖场的供应商无需申请角色。角色迁入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范围如下:
1、厂商: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多功能一体机、服务器、复印机、激光打印机、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扫描仪、碎纸机、空调机、投影仪、液晶显示器的厂商(即网上竞价制造商)。
3、定点供应商:装修工程、修缮工程、法律服务、审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印刷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计算机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办公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空调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的定点供应商。
4、批量采购供应商:中标(成交)2020年度第四季度计算机(通用配置)、计算机(通用配置B1)、空调机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供应商。
为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建议供应商使用电子卖场既有功能维护商品、处理订单。确需与电子卖场进行系统对接的,应满足以下对接条件,并按照《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接口规范》进行对接,对接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供应商具有面向社会消费者独立经营的电子商务平台,消费者可以在平台注册并进行网购,有专业的平台运营和技术维护团队。
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
3.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种类应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或“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
3.2、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业务种类应为“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或“互联网信息服务”。
5、供应商具有电子商务平台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第二级或以上)。
6、若供应商不是以上列所列条件的主体单位,则必须与材料主体为同一法人企业或属于同一集团公司。
《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接口规范》向社会公开,供应商可随时下载、查看(详见附件7)。如需对接可向电子卖场运营服务机构申请接口账号密码。
1、电子卖场提供7个工作日的免费对接周期(从供应商提供自测通过报告及取得接口账号密码之日起计算);
2、因供应商自身技术能力等原因导致在免费对接周期内未能完成对接的,视为对接失败。
3、如需继续对接,运营服务机构将提供有偿对接服务,供应商需自行承担相关费用,费用标准为2000元。
相关操作指引及资料可以在新版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