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达新材: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5158证券简称:华达新材公告编号:2024-021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1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监事3名,实到参与表决监事3名,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军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照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资
格、条件等的要求逐项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条件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向不特定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结合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债券方案,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
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
次拟发行可转债的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每张面值为100元人民币,按面值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可转债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在公司股
东大会批准和授权本次可转债发行事宜后,同意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
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所有未
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金和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
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已转换或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偿还所有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债券持有人对转股或者不转股有选择权,
并于转股的次日成为公司股东。(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
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
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具体初始转股价格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
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率;
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
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
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
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
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
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
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
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
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于公告中明确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相关信息。从股
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
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
其中:Q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数量;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为一股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
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向可转债持有人赎回全部
未转股的可转债。具体赎回价格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
长或其指定人士在本次发行前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70%时,可转债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
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当期应计利息的计
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
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
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
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债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
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债持有人
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应再行使回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
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
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债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债持有人有
权将其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
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当期应计利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公司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
股利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普通股股东(含因可转债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具体发行方式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公司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权。向
原股东优先配售之外的余额和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权的部分采用通过上海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余额由承销商包销。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依据《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召集债
①变更债券偿付基本要素(包括偿付主体、期限、票面利率调整机制等);
⑤其他涉及债券本息偿付安排及与偿债能力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变更。
①受托管理人未能持续履行本规则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约定的受托管理人
④受托管理人与发行人签订的《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
⑤受托管理人不再符合受托管理人资格的其他情形。
(4)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下列机构或人士可以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0,000.00万元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合计212,565.1090,0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
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
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
若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因监管政策变化或发行注册文件的要求予以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
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
本次可转债发行方案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
意注册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
上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具体条款及相关安排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在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编制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报告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对象的选择范围、数量和标准适当,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编制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报告
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实施的可行性及必要性,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
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对前
次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管理,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有关规定,
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浙
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
况,编制了《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
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华达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达新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更多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