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厅《关于核定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印刷厂文印业务收费标准的函》(皖人常办秘函〔2011〕5号)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鉴于你厅机关印刷厂主要业务是为机关内部提供文印服务,为便于机关文印业务开展及收费管理,同意比照省物价局《关于省政府机关文印业务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3〕149号)规定执行。

  二、你厅收文后,请及时到省政务服务中心物价局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按时参加年度收费审验,收费收入纳入财政专户,收支情况接受省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