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研服务。通过查询资料、实地调研等方式,支撑课题研究工作。调研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兄弟省市电动汽车充电桩管理立法情况,梳理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运营和管理的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及明确立法目的、需求、内容。

  参照立法工作流程和要求制定调研方案,广东省内需开展不少于2个地市实地调研,省外需开展不少于2个省(市)实地调研,并结合省内外调研情况出具完成立法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文字服务。在课题研究过程中提供文字支撑服务,能较好完成相关文本修改、资料收集及资料整理工作。按计划独立完成《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地方性立法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管理条例》(草案稿)及对应的起草说明、注释稿等文件。同时,为工作文件中的法言法语、立法依据提供审核把关服务。

  (三)咨询和论证服务。为后续立法工作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包括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协助组织开展听证工作、形成并提交专家论证报告或专家咨询意见及听证报告等。

  2022年6月前提交相关文字材料初稿,2022年9月前完成相关文字材料修订及验收。

  (一)广东省内依法注册的社团组织、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或企(事)业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广东省内有固定办公场所和必要设施条件。

  (二)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等。

  (三)有较强的法律、管理等相关领域人员服务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学历、职称及从业资格。

  (四)团队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团队主要成员有参与省市立法研究、建议稿起草的经历和充电设施领域的研究经验。优先考虑为相关立法机构提供过咨询服务及团队主要负责人在以上研究领域相关核心期刊上发表过研究成果的团队。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遴选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遴选)

  (一)机构概况。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设置情况、团队人员基本情况、相关工作业绩等。

  (二)工作方案。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思路、人力投入、时间进度、经费使用方案、服务质量承诺等。

  (三)费用报价。费用报价最高不超过35万元,费用按固定总价方式报价,固定总价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差旅费、印刷费等完成相应服务所需全部费用。报名单位须提供费用报价明细表并作详细测算说明。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3份,密封并加盖骑缝章),请于2021年11月17日前交至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力管理处(广州市府前路2号府前大厦901室,邮政编码:510032,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