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4月 1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 2024年 5月 9日召开 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4月 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鉴于公司 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关于“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等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 149.04万股。本次完成回购注销手续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429,008,862股变更为 1,427,518,462股,注册资本将由 1,429,008,862元变更为 1,427,518,462元。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 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产业基地开拓路15号 1幢数码视讯大厦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