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财政资金财政预决算(新)建始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

  1.参与拟订畜牧、兽医发展规划、质量标准、行业规则等并指导实施。承担与动物产品安全相关的技术检测工作。

  2.负责制定动物重大疫情防控策略和技术措施,具体承担重大动物疫情预防、控制和扑灭技术指导工作。负责动物疫病防控物资的组织和供应。实施动物标识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承担动物疫病调查、疫情预报及疫情报告。

  3.负责动物防疫技术服务,培训、科普宣传工作。承担动物寄生虫病的防治工作。

  4.负责指导畜牧标准化养殖技术推广及应用工作,负责畜禽品种改良及良种推广,负责畜牧兽医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科技培训、技术推广。

  5.参与拟订畜禽种业发展政策措施、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地方优良畜禽品种遗传资源保护利用工作。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有 4 个内设机构和 3 个隶属管理非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1683.75万元。收入包括:本级财政拨款1683.75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5万元、农林水支出145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12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少20.61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和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收入1683.75万元,较上年减少20.61万元,主要原因: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基本支出主要包括(功能分科目):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0.4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0.22万元,行政单位医疗24.38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27万元,行政运行507.72万元,事业运行291.1万元,住房公积金72.12万元。基本支出较2024年增加9.97万元,变化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功能分科目):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3.6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病虫害控制10万元,生产发展18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71.44万元。项目支出较2024年减少30.58万元,变化原因是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和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83.75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683.75万元。支出包括(功能科目):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8.65万元、农林水支出145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2.12万元。较2024年预算总收支减少20.61万元,下降1.21%,主要原因: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和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83.75万元,其中当年拨款1683.7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0.61万元,主要原因: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和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1.03万元,占总支出7.19%;卫生健康支出38.65万元,占总支出2.3%;农林水支出1451.95万元,占总支出86.23%;住房保障(类)支出72.12万元,占总支出4.28%。

  (1).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103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98万元,公用经费85.26万元。基本支出较上年执行数增加9.97万元,变化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人员基本支出增加。

  (2).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653.51万元,其中: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0.38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3.69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10万元,病虫害控制10万元,生产发展18万元,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10万元,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271.44万元。项目支出较2024年减少30.58万元,变化原因是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和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

  (3)。支出项目(功能科目)与上年执行数对比分析: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1.03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1.72万元,增长1.44%,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相应预算增加。卫生健康支出38.6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2.59万元,增长7.1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相应预算增加。农林水支出1451.95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减少25.62万元,下降1.73%,主要原因是动物防疫服务经费和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减少导致农林水项目支出减少。住房保障支出72.12万元,较上年执行数增加0.7万元,增长0.9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导致相应预算增加。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30.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4.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退休费、生活补助。公用经费85.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4个内设机构和3个二级单位运行经费预算总计85.26万元。较上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9.0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工会经费和福利费较上年增加;二是2025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纳入公用支出中的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费3.2万元、水费0.3万元、电费5.1万元、邮电费4.6万元、差旅费2.3万元、会议费1.1万元、培训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劳务费0.9万元、工会经费7.82万元、福利费16.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1.32万元。

  202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比上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5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2万元,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1.32万元、工程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0.77万元,主要原因是办公用复印纸采购增加。

  截至2024年底,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机关保留4台应急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

  2025年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编列的9个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53.51万元。其中伤残保健金0.38万元、动物防疫服务经费328.69万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经费10万元、乡村振兴经费10万元、购买服务费用5万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经费10万元、景阳鸡遗传资源保种补助18万元、乡镇畜牧工作经费26.5万元、乡镇畜牧中心防疫经费244.94万元。

  2025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深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狠抓畜禽生产,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综合防控,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持续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与服务;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驻村帮扶工作,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为空表,建始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科技人才奖励,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实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9.病虫害控制:反 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 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 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 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