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中国证监会等六部门有关司局负责人就《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战略投资管理办法》答记者问。其中提及,放宽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原《办法》要求外国投资者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管理的境外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为便利和促进上市公司引入更多长期资金,本次修订适当降低了对非控股股东外国投资者的资产要求。如外国投资者实施战略投资后不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则对其资产要求降低为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000万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3亿美元;如成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则依然要求其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1亿美元或者管理的实有资产总额不低于5亿美元。
其中提及,增加要约收购这一战略投资方式。原《办法》规定的战略投资方式仅包括定向增发和协议转让两种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此次修订增加允许外国投资者以要约收购方式实施战略投资。
2.据证监会发布,11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深圳市分行,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深圳监管局联合公告,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国信证券、平安证券、中金财富、国投证券、中信华南、国泰君安、华泰证券、中信建投、银河证券、申万宏源、中泰证券、兴业证券等14家证券公司成为首批试点参与“跨境理财通”的证券公司。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会同有关单位持续跟踪、评估试点效果,不断完善证券公司“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提升服务质量,持续深化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合作。
3.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进一步深化“开门办审核、开门办监管、开门办服务”工作十条》,其中提及,更加突出股票审核环节的“开门”力度。提升在审项目咨询沟通的效率和便利度,在现场沟通基础上,保荐机构可以通过发行上市审核系统,实时与审核工作人员进行信息沟通。畅通与会计师事务所等证券服务机构的直接沟通渠道,开通发行上市审核系统权限,在项目申报前和审核过程中可以直接进行业务咨询沟通。进一步提高沟通咨询质效,加强审核环节重大事项主动提醒、重要节点主动反馈、重点问题主动回应。
4.11月1日,上交所发布《并购重组典型案例汇编》,整理了近年来沪市比较有代表性的30个并购重组案例,即日起向上市公司发布。证券时报记者注意到,此次汇编还专门选取“内幕交易防控不当”“标的公司财务造假”“蹭热点式重组炒作股价”“盲目跨界标的失控”等4种负面类型对应的12个案例,体现了一线监管在鼓励上市公司规范、有效实施高质量并购重组的同时,始终对各类“借重组之名、行套利之实”的不当并购交易高度关注、从严监管的鲜明导向。
5.11月1日,上交所发布消息称,10月28日至11月1日,上交所公司监管部门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请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25单。
6.据商务部网站消息,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将派员赴华进行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磋商答记者问。问:有媒体报道,欧盟将派员赴华,就对中国电动汽车加征反补贴税的替代方案开展磋商。请问上述消息是否属实?答:10月25日,王文涛部长应约与欧盟委员会执行副主席兼贸易委员东布罗夫斯基斯视频会谈后,中欧技术团队立即就欧盟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案价格承诺启动了新一阶段磋商。经密集沟通,欧方表示将来华就方案具体内容继续磋商。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希望下一步磋商按照“务实、平衡”的原则, 达成双方均可接受的解决方案。
7.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数据显示,截至10月31日,除公告延迟披露外,我国境内股票市场(沪、深、北三家证券交易所)共5368家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三季度报告。2024年前三季度,我国境内股票市场上市公司合计实现营业收入52.64万亿元、净利润4.43万亿元。2947家公司营收正增长,2149家公司净利润正增长,1708家公司营收、净利润双增长。4127家上市公司实现盈利,盈利面近八成。创业板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实现总体营收2.0%正增长,沪主板上市公司前三季度实现总体净利润3.0%正增长。分季度数据显示,第三季度全市场上市公司实现净利润1.52万亿元,同比增长4.9%,环比增长3.9%,边际改善显著。上市公司总体营收、净利润两核心指标增速差继续收敛,一改持续几年增收不增利局面。
8.据市场监管总局消息,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 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及,遵循合法、合理、必要、恰当原则,坚决杜绝处罚的随意性和“一刀切”。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探索实施全过程说理式执法,更好运用说理式执法文书和语言,对案件当事人讲清楚违法事实、处罚依据、救济渠道,提高执法说服力和公信力。积极探索创新合规宽宥、合规激励、合规承诺等方式,推动企业培育合规文化,自我纠错。建立健全事后督导服务机制,通过涉案主体“回头访”、相关事项“回头看”、相关产品“回头检”等强化案后跟踪指导,帮助涉案主体合规经营。建立健全整改核查机制,加强行政指导,督促免罚减罚经营主体及时纠正违法行为,确保免罚不免责。建立健全困难主体帮扶机制,在质量管理、品牌培育、业态升级、市场拓展等方面帮助涉案主体纾困解难。完善日常监管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实现监管与执法协同发力,全链条遏制违法行为发生。
9.今天(1日)外交部例行记者会后有记者问及:我们注意到,习主席会见斯洛伐克总理菲佐时宣布中方将对斯单方面免签,能否介绍具体情况?除已生效的20个国家以外,是否还有新增加的免签国家?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林剑表示,为进一步便利中外人员往来,中方决定扩大免签国家范围,自2024年11月8日起对斯洛伐克、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安道尔、摩纳哥、列支敦士登、韩国持普通护照人员试行免签政策。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9国持普通护照人员来华经商、旅游观光、探亲访友和过境不超过15天,可免办签证入境。(央视新闻)
1.国家原子能机构等十二部门印发《核技术应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其中提出,支持核技术应用龙头企业发展壮大,加快全球布局发展,积极开展海外战略并购与自主科技创新,不断提升创新活力、行业引领力和市场竞争力。支持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的核技术应用企业积极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形成行业示范效应。
2.上海市商务委等五部门印发《上海市进一步加力支持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其中提及,自2024年11月1日(含当日,下同)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纯电动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在规定期限内在本市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非营业性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5万元购车补贴。自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购买5万元以上(含)(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载明的金额为准)国六b排放标准的燃油小客车新车,注册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且在规定期限内,在本市转让(不含变更登记)本人名下在外省市登记的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业性燃油小客车,本市给予个人消费者一次性1.2万元购车补贴。
3.据中国信通院,2024年9月,国内市场手机出货量2537.1万部,同比下降23.8%,其中,5G手机2231.6万部,同比下降22.3%,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88%。2024年1—9月,国内市场手机出货量2.2亿部,同比增长9.9%,其中,5G手机1.87亿部,同比增长15.7%,占同期手机出货量的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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