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条款,以兹双方共同遵守。

  三、乙方于 年 月 日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房屋转让价款 元整(¥: 元),剩余 (¥: ),限乙方于 天内,以银行转账的方式转入甲方指定的账户。

  七、甲方保证在该商铺过户时积极提供协助,若因甲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产权不能过户时,应由甲方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后果。

  八、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当中,因任何一方的违约,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违约方应当承当已付房款10%的违约责任。

  九、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