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哥哥,你下载这个APP有福利哦!”“赞的呀!”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上海一男子在交友软件上结识了陌生美女。谁知在这一段看似浪漫的艳遇背后,一场以敲诈勒索钱财为目的的陷阱正在步步逼近。男子深夜网络寻爱坠入“情网”
今年1月的某天晚上,市民刘先生在家百无聊赖,于是通过手机上的交友软件,结识了一名年轻女子,对方不仅样貌可人而且言语露骨,刘先生被撩拨得心动不已。
聊得正“上头”时,对方推荐刘先生在手机里下载一款名叫“知音”的APP,方便两人进行更“坦诚”的了解。意乱情迷的刘先生一时放松了警惕,一通操作完成了软件下载、安装和注册。随后,“美女”热情邀请刘先生互加QQ好友,接着,刘先生就接通了对方打来的视频通话,屏幕里也出现了各种大尺度的戏码……
“小哥哥,你仔细看看,要不要我把这个视频和截图发给你的亲友呢?”“我们不想把事情搞大,你把钱转过来,我们就把这些视频删掉。”让刘先生傻眼的是,在几分钟的“坦诚相见”后,对方竟发来了他的不雅视频录像和手机通讯录信息,并威胁他支付5888元到指定账户,不然就把视频群发给通讯录里所有人。
刘先生如坠冰窟,但为了息事宁人,也只能按要求转账。但噩梦还没结束,没过多久,对方再次威胁刘先生支付4万元删除全部视频。
刘先生的手机信息怎么就成了对方的“囊中之物”?根据刘先生提供的线索,警方迅速开展侦查,很快查实到这是一起由境外犯罪团伙实施的敲诈勒索犯罪活动,并顺藤摸瓜锁定了犯罪工具“知音”APP的搭建者易某某,由此牵出“敲诈”灰色产业链。
2021年7月,易某某在网上收到一封私信,对方要其帮忙搭建一个窃取他人手机内个人信息的软件,好处费是12000余元。
8月,易某某按照要求制作了一款名叫“知音”的手机APP,一旦安装,不仅能窃取他人手机内的通讯录、短信、照片等隐私信息,还能将这些信息秘密传送至“知音”网站后台。
截至案发,易某某收取对方APP制作费用12000余元,维护费用5670元,共计获利人民币17000余元。到案后,易某某承认自己心存侥幸,不该为了蝇头小利触犯法律,现在后悔不已。
长宁区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易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搭建的用于窃取他人通讯录和照片的软件“知音”有偿交予他人使用,为他人实施网络敲诈勒索犯罪提供技术支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之规定,应当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近日,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易某某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检察官提醒:要树立良好的网络行为规范,不轻易安装陌生人发来的不明软件,避免因寻求刺激而落入不法分子精心设下的“桃色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