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市一家数码家电商场拍摄的数码相机。根据海关总署在财政部网站发布的通知称,《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当日起实施。其中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调整主要有两点:一是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税率从20%降低到10%;二是将“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而税率维持不变。新华社记者 覃海石 摄
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市一家数码家电商场拍摄的笔记本电脑。 新华社记者 覃海石 摄
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市一家数码家电商场拍摄的数码相机。新华社记者 覃海石 摄
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市一家数码家电商场拍摄的数码相机。根据海关总署在财政部网站发布的通知称,《进境物品税调整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当日起实施。其中进境物品税税目税率的调整主要有两点:一是将计算机,视频摄录一体机等信息技术产品和照相机税率从20%降低到10%;二是将“摄像机”更名为“电视摄像机”,而税率维持不变。新华社记者 覃海石 摄
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市一家数码家电商场拍摄的笔记本电脑。 新华社记者 覃海石 摄
这是1月27日在北京市一家数码家电商场拍摄的数码相机。新华社记者 覃海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