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实,衡阳好家家居服务有限公司等188家公司(分公司)存在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决定吊销下列公司(分公司)营业执照。(名单附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应当于吊销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或衡阳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