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更新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信息,新增19家机构通过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截至目前,已经有644家机构通过聚合支付技术服务备案。

  其他备案类型方面,特约商户推荐有27401家,受理标识张贴有17377家,特约商户维护有18926家,受理终端布放和维护有20669家。

  5月27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已开展收单外包服务的外包机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通过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系统向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提出备案申请。

  《通知》要求,对于2024年7月31日前未按期完成备案的存量合作外包机构,应在确保商户服务延续性的基础上,于2024年12月31日前有序终止与其业务合作。

  7月12日,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曾发布《外包机构备案十大常见问题的服务提示》(简称《提示》),《提示》显示,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对前期外包机构备案咨询热线答疑情况进行了总结将最突出的十大常见问题通过协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广大外包机构进行服务提示,并提供了解决问题的路径、方法,进一步提高备案工作质效。

  其中主要问题包括培训资料、备案模版、聚合支付协议内容、盖章错误、名称填报错误、证件信息错误、审核时间、初审结果理解、推荐函审核、备案手机号码遗忘等。

  在此之前,2023年5月,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再次加强收单外包备案制度,发布《关于加强收单外包服务市场规范管理的意见》,通过压实收单机构和外包机构责任、明确整改工作标准、加大违规机构惩戒力度、清理低质无效供给等工作措施,推动收单机构及时全量向协会报送合作外包机构信息,合作外包机构备案稳步达标,备案管理机制更加完善。

  2023年3月,微信支付、支付宝均发布公告,通知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尽快完成中国支付清算协会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备案工作。微信支付、支付宝还要求,已经与其开展业务合作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必须在2023年5月31日前完成备案;即将开展业务合作的收单外包服务机构,必须在开展业务前或业务开展后30个自然日内,向协会提出备案申请。

  2023年12月,财付通曾发布微信支付相关协议修订公告。公告要求服务商,如果未在期限内提出备案申请或者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不予备案的,微信支付将采取延迟、暂停、停止支付服务费等措施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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