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经济体制改革、投资与项目管理、价格管理、节能减排五个方面的决策和部署。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推进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目标,组织实施价格政策。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及下属5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下设1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项目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服务业发展处(贸易发展和国外资金利用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工业交通能源科技处、社会发展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法规处、收费管理处、产品价格处、医药和服务业处。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数81人 ,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73人,比去年增加4人。离休人员1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决算。

  纳入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2017年度收入823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64.52万元,降低55.0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申请的项目经费减少。支出783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00.21万元,降低57.2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申请的项目前期费减少。结余64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55万元,增长137.2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有按合同未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1076.7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154.18万元,增长664.44%。预算支出1076.7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6760.78万元,增长627.9%。

  本年收入合计823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5.08万元,占91.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5.83万元,占8.5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预算收入1076.7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154.18万元,增长664.44%。

  本年支出合计783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94万元,占15.06%;项目支出6657.58万元,占84.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预算支出1076.7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6760.78万元,增长627.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2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74.49万元,降低54.3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71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77.92万元,降低56.58%。其中:基本支出1179.94万元,项目支出6015.3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7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6.9万元,增长459.5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有按合同未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76.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预算增长6448.35万元,增长598.88%。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76.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增长6118.59万元,增长568.2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77.92万元,降低56.5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43.91万元,201类04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8.14万元,201类04款06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0.44万元,201类04款07项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支出88.03万元,201类04款08项物价管理支出7.4万元,201类04款99项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423.98万元,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14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6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3万元,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47.19,210类04款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49万元,211类10款01项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9.8万元,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1.38万元,212类,99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60万元,213类05款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6万元,214类99款01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3565.93万元,219类99款00项其他支出300万元。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工资支出325.88万元,津贴补贴185.71万元,奖金19.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3.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3万元,办公费支出164.16万元,印刷费2.6万元,咨询费316.92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1.65万元,电费9.39万元,邮电费12.86万元,差旅费47.34万元,维修(护)费122.47万元,租赁费8.33万元,培训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80.92万元,工会经费9.82万元,福利费4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离休费31.61万元,抚恤金47.19万元,生活补助0.17万元,奖励金155.55万元,住房公积金33.67万元,采暖补贴17.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8.02万元,企业政策性补贴4725.93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6.73万元,本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增加6118.59万元,增长568.27%。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年末结转结余64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55万元,增长137.28%。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7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6.9万元,增长464.1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有按合同未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8.68万元,比上年减少19.62万元,降低40.63%,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人员出国,没有大型接待活动,车辆老化运行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2.28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占98.68%,比上年减少16.27万元,降低36.51%,减少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1.32%,比上年减少1.07万元,降低74.02%,减少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是接待对口城市考察学习及相关业务处室与企业经验交流工作午餐等。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4余批次,2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91万,本年支出28.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相比降低1.23万元,下降了4.11%。

  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9万元,比上年减少0.98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支出减少。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766.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8.71万元,固定资产2987.54万元,其中:房屋13239.2(平方米),价值1434.33万元,共有车辆11辆,价值229.5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0.3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56.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657.58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为了提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干部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序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完成国家自治区各类培训任务。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0.8万元,实际支付15.57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严格履行“双责任制”加快项目帮办力度按月定期考核,做好了项目督办协调工作。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5万元,实际支付15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落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好城市公共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8万元,实际支付19.19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近年来我市车用气市场销售量不断萎缩,随着国家天然气领域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天然气加气经营企业经营出行困难,效益下滑,致使价差收入收缴工作难度加大。同时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车用气价差收入的下降。”导致市财政未对公交车用气,民用气经营企业进行补贴加剧了价差收入的收缴工作难度。财政拨入专项经费47万元,实际支付48.51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以及市委确定的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宏观经济研究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财政拨入专项经费90万元,实际支付87.82万元,项目完成率97.58%。

  为了科学制定轨道交通一号线票制,票价,按照政府定价程序召开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要求使用该笔经费。财政拨入专项经费6万元,实际支付7.4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统计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的同时,我委重点审核了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等情况;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并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对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规范。财政拨入专项经费7.92万元,实际支付7.92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切实把“两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为民办事、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共同努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两居”工程建设工作。财政拨入专项经费7万元,实际支付6.89万元,项目完成率98.4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4(款)01(项):指行政运行支出。201(类)04(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类)04(款)99(项):指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8(类)05(款)03(项):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支出。208(类)08(款)01(项):指死亡抚恤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215(类)06(款)05(项):指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在乌鲁木齐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综合经济部门,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宏观调控、经济体制改革、投资与项目管理、价格管理、节能减排五个方面的决策和部署。负责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推进结构性调整和升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提出价格总水平调控的目标,组织实施价格政策。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预算及下属5家预算单位在内的汇总预算。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下设14个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治处、发展规划处、国民经济综合处、固定资产投资处、项目管理处(行政审批处)、服务业发展处(贸易发展和国外资金利用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工业交通能源科技处、社会发展处、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和法规处、收费管理处、产品价格处、医药和服务业处。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编制数81人 ,实有人数73人,其中:在职73人,比去年增加4人。离休人员1人。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决算包括: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决算。

  纳入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名单见下表:

  2017年度收入823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064.52万元,降低55.0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与上年相比申请的项目经费减少。支出7837.5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0500.21万元,降低57.2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申请的项目前期费减少。结余64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55万元,增长137.2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有按合同未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1076.7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154.18万元,增长664.44%。预算支出1076.7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6760.78万元,增长627.9%。

  本年收入合计8230.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25.08万元,占91.4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705.83万元,占8.5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预算收入1076.73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7154.18万元,增长664.44%。

  本年支出合计783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9.94万元,占15.06%;项目支出6657.58万元,占84.9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预算支出1076.73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6760.78万元,增长627.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7525.0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8974.49万元,降低54.3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71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77.92万元,降低56.58%。其中:基本支出1179.94万元,项目支出6015.39万元。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7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6.9万元,增长459.57%。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有按合同未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收入1076.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比预算增长6448.35万元,增长598.88%。2017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1076.73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支出比预算增长6118.59万元,增长568.2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9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377.92万元,降低56.58%。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申请的项目经费及项目前期费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1类04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1043.91万元,201类04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38.14万元,201类04款06项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支出0.44万元,201类04款07项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支出88.03万元,201类04款08项物价管理支出7.4万元,201类04款99项其他发展和改革事务支出423.98万元,208类05款04项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3.14万元,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8.16万元,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3万元,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47.19,210类04款08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38.49万元,211类10款01项能源节约利用支出19.8万元,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221.38万元,212类,99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1160万元,213类05款04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4.6万元,214类99款01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3565.93万元,219类99款00项其他支出300万元。经济分类科目基本工资支出325.88万元,津贴补贴185.71万元,奖金19.2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33.3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98.1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4.73万元,办公费支出164.16万元,印刷费2.6万元,咨询费316.92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1.65万元,电费9.39万元,邮电费12.86万元,差旅费47.34万元,维修(护)费122.47万元,租赁费8.33万元,培训费1.9万元,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劳务费80.92万元,工会经费9.82万元,福利费44.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6万元,离休费31.61万元,抚恤金47.19万元,生活补助0.17万元,奖励金155.55万元,住房公积金33.67万元,采暖补贴17.43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98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248.02万元,企业政策性补贴4725.93万元,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301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6.73万元,本年实际支出比预算增加6118.59万元,增长568.27%。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增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年末结转结余640.4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70.55万元,增长137.28%。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73.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06.9万元,增长464.1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有按合同未完成未支付的项目经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28.68万元,比上年减少19.62万元,降低40.63%,减少原因是本年度无人员出国,没有大型接待活动,车辆老化运行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2.28万元,降低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3万元,占98.68%,比上年减少16.27万元,降低36.51%,减少原因是车辆老化运行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0.38万元,占1.32%,比上年减少1.07万元,降低74.02%,减少原因是压缩公务接待费用。具体情况如下: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3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11辆。

  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38万元,主要是接待对口城市考察学习及相关业务处室与企业经验交流工作午餐等。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内公务接待4余批次,2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29.91万,本年支出28.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与预算相比降低1.23万元,下降了4.11%。

  2017年度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2.49万元,比上年减少0.98万元,降低0.6%,主要原因是部分费用支出减少。

  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无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766.6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758.71万元,固定资产2987.54万元,其中:房屋13239.2(平方米),价值1434.33万元,共有车辆11辆,价值229.57万元,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20.36万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乌鲁木齐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8个,涉及预算156.8万元,项目支出决算6657.58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为了提高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业务干部业务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序组织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完成国家自治区各类培训任务。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0.8万元,实际支付15.57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严格履行“双责任制”加快项目帮办力度按月定期考核,做好了项目督办协调工作。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5万元,实际支付15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落实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健全全民医保制度,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做好城市公共基层医疗机构公共卫生管理。财政拨入专项经费18万元,实际支付19.19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近年来我市车用气市场销售量不断萎缩,随着国家天然气领域改革的不断推进,各天然气加气经营企业经营出行困难,效益下滑,致使价差收入收缴工作难度加大。同时根据管理办法要求,“车用天然气价差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纳入公共预算管理,全额上缴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车用气价差收入的下降。”导致市财政未对公交车用气,民用气经营企业进行补贴加剧了价差收入的收缴工作难度。财政拨入专项经费47万元,实际支付48.51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按照自治区党委“1+3+3+改革开放”工作部署以及市委确定的聚焦总目标、抓好“三件大事”、建设“六个首府”的工作要求,加快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宏观经济研究工作,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和工作建议,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财政拨入专项经费90万元,实际支付87.82万元,项目完成率97.58%。

  为了科学制定轨道交通一号线票制,票价,按照政府定价程序召开轨道交通票价听证会,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要求使用该笔经费。财政拨入专项经费6万元,实际支付7.4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统计收费单位年度收费情况的同时,我委重点审核了收费单位的收入、支出等情况;收费单位的性质以及收费依据是否发生变化,并根据国家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全面对相关收费单位的收费依据及收费标准进行清理规范。财政拨入专项经费7.92万元,实际支付7.92万元,项目完成率100%。

  切实把“两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为民办事、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工作,强化责任、精心组织、共同努力、狠抓落实,全面完成了“两居”工程建设工作。财政拨入专项经费7万元,实际支付6.89万元,项目完成率98.43%。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1(类)04(款)01(项):指行政运行支出。201(类)04(款)02(项):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01(类)04(款)99(项):指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208(类)05(款)03(项):指离退休人员管理支出。208(类)08(款)01(项):指死亡抚恤支出。213(类)05(款)99(项):指其他扶贫支出。215(类)06(款)05(项):指安全监管监察专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