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株洲市广播电视台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视频剪辑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热爱广播电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敬业精神;
2、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具体岗位设置及条件详见附件1);
3、允许暂未取得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的应聘者报名,如考取,本人须书面承诺在两年内取得所需资格证书,否则解除劳动关系。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株洲传媒网官网和新闻株洲公众号下载报名表格(见附件2),将填写好的报名表格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信网学历查询证明、资格证、劳动合同、工作证明(全日制学习期间的实习、实践、兼职,均不算工作经历,工作经历时间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等有关材料电子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
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及相关招聘职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交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报考人员提交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株洲市广播电视台人事教育部负责对报名者资格进行初审。株洲传媒网官网和新闻株洲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初审合格通过名单及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和地点。
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本人于指定时间内携带报名表2张、相关证件资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2寸近期同底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请标明姓名)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没有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无效报名。
满分为2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举止仪表、文化素养、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现场反应能力,并对其既往专业能力进行初步了解。以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并现场展示阐述1-3篇既往作品。
总成绩=现场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根据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专业测试成绩高的排前),从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确定入围体检人选。总成绩低于70分不予录取。如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按同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由台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天,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统一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
试用期内,每2个月由用人部门考核一次并提交详细的工作鉴定(含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关系。
1、考生应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系招聘事项,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与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终止或取消其参考资格和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