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农业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关部署,扎实做好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现作出如下承诺:

  一、加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组建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议事协调机构,加强农业改革与建设工作统筹,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加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推进农业技术集成化应用,不断创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资金整合使用机制,力争“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加快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提高新型经营主体保险保障水平,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建立农业经营新体系、农业产销新模式、资金使用新方式、投融资新机制和风险防范新措施。

  四、切实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按照试点实施方案提出的政策措施,安排专项支持资金支持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提高支持农业改革的资金总量和比重。在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流转服务、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金融服务、订单农业发展等方面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文件,有力有序推进试点工作。

  五、加强经验总结和交流。树立强烈的改革意识,认真学习各地开展农业改革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拓宽改革思路,提高改革工作水平。切实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及时总结改革得失,努力发挥改革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为区域农业改革提供经验和政策储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业改革,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根据《农业部财政部关于选择天津市武清区等21个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开展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的通知》(农财发〔2013〕13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按照党的十八大和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监利农业发展特点和优势,我们的改革思路是“五创新,五突破”:一是创新经营主体,突破经营规模小的问题;二是创新经营方式,突破农业生产组织方式落后的问题;三是创新服务方式,突破产销衔接不紧的问题;四是创新融资方式,突破新型经营主体金融筹资难的问题;五是创新三农保险产品,突破农业抗风险能力弱的问题。

  1、坚持解放思想,创新机制。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搭建改革创新平台,以建设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积极培植壮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调整不适应农业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现代农业快速发展。

  2、坚持统一领导,部门配合。县政府拟定改革创新方案,农业、财政部门加强工作指导,组织土地、水利、环保、金融、经管等部门和机构发挥各自优势,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3、坚持鼓励创造,注重实效。在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尊重群众首创精神,超前探索,争取在土地市场化流转、农机农艺结合、标准化基地建设等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实现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多赢目标。

  在推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大背景下,依据我县的优势和农业发展特点,实行产业化和开放型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围绕水稻、水产、畜牧和林业四大产业,遵循做大、做强、做优、做响的准则,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户建立利益共同体,开展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经营,逐渐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将我县从“传统农业大县”发展为“现代农业强县”。

  通过农业改革与建设先行试点,积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管理服务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新型经营主体+订单农业+财政资金+金融资金+保险资金+其他资金”有机结合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模式,加快探索以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为主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新路子。达到农业经营体制有大发展、规模经营上新台阶、项目资金整合发挥综合效益,服务新型主体有创新,粮食单产、总产稳定增长,农民纯收入明显提高,农产品加工企业上规模、上档次,现代农业初具规模。

  2013年,种植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80万亩,占比38%;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82万亩,总产达到31亿斤;畜牧业牲猪出栏120万头,家禽出笼2400万只;水产品产量达到30万吨。

  2014年,种植业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00万亩,占比48%;全年粮食播种面积292万亩,总产达到33亿斤;畜牧业生猪出栏135万头,家禽出笼2600万只;水产品产量达到33万吨

  2015年,实现“湖北第一,全国领先”定位,成为全国现代农业建设的“四大基地”和区域现代化农业发展的“四大中心”,即全国高产优质粮食标准化生产基地、全国畜牧健康养殖基地、全国名特优水产品养殖基地、全国平原速生丰产林生产基地、湖北农产品加工物流中心、湖北现代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中心、鄂西生态文化旅游圈农产品供应中心、长江经济带农业经济中心。种植业全县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面积达到110万亩,占比50%以上;全年播种面积达到510万亩,复种指数达到240%以上,其中粮食作物占56%,油料作物占24%,棉花占6%,蔬菜瓜果类占12%;粮食生产能力达到175万吨,平均单产达到635公斤,比2012年增加20%以上;产值80亿元,比2013年增长27%。畜牧业,全县生猪出栏150万头,存栏100万头,分别比2012年增长36.4%和25%;畜、禽规模化养殖比例达到85%以上,比2012年提高5-10个百分点;产值达到35亿元,比2013年增长25%。水产养殖面积达到100万亩左右(含虾稻共生),水产品产量达到35万吨,产值52亿元,分别比2012年增加7万吨,14亿元,增长25%和26.8%,农业总产值达到172亿元,比2012年增长27.4%;农民人均纯收入11300元,年均增长15%以上。

  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大力扶持龙头企业发展,重点扶持福娃等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新增省级以上龙头企业10家,对龙头企业申创“三品一标”给予奖励和扶持,鼓励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发展,对销售收入超过500万元的专业大户、经营面积超过100亩的种植大户建立信息库,通过信用社、邮储银行、村镇银行进行贴息融资扶持。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发展集中育秧工厂23家、集中育秧点100个,建立病虫害统防统治专业服务队130个、服务面积260万亩。新增加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000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所流转土地的基础设施建设。将不低于1000万元现代农业发展资金,用于对10家省级及以上龙头企业、20家大型专业合作社和50户家庭农场进行扶持。

  大力推行委托代理制,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积极推进农村土地股份制合作试点。

  建立土地流转平台和中介机构,通过“田园风”、“村村屏”媒体及墙报等各种渠道传播土地流转供求信息,依托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建立土地流转信息网,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流转仲裁体系建设。

  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主体与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储等企业签订收购合同,探索“以量定价、以质定价、订单优价”的农产品价格市场形成新机制,建立长期稳定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订单履约机制。

  重点推广福娃模式,以福娃、恒泰为重点发展粮食订单220万亩,以家意粮油为重点发展油料订单80万亩,以温氏集团为重点发展畜禽订单生猪50万头、家禽2000万只。以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为主导建立生产基地,重点支持福娃集团4万亩有机稻生产基地、恒泰20万亩水稻绿色食品生产基地建设。促进农产品质量生产、加工追索体系的建立与完善。

  成立以县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实行四大整合:1、领导力量整合;2、项目规划整合;3、建设实施整合;4、考核评估整合。

  重点整合财政、国土、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涉农项目资金,三年共整合涉农项目资金18亿元,从基础设施建设、搭建融资及信息服务平台、拓展农业保险范围等方面加强配套服务,促进农业新型经营主体的壮大发展。

  1、搭建农业发展融资平台,整合农业部分经营性国有资产和财政支农资金,吸纳城投公司及社会资本投资,组建县农业发展责任有限公司,负责开展委托贷款、担保等业务。

  2、推动农村五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养殖权,农村房屋所有权,林权和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抵押融资。由政府出资,设立融资补偿基金。

  在努力做好现有国家农业保险政策落实的前提下,县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用于农业保险新品种的补贴。针对农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风险较大的,且国家农业保险没有覆盖的生产环节、技术推广项目保险补贴。如:水稻集中育秧、病虫害统防统治等。

  成立以县长任组长的改革与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农业、财政、金融等部门明确分工,各司其责,做好统一规划,资金整合,督办落实。

  县农业局为牵头部门,做好科技推广,体制机制创新,提升农业经营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水平。财政部门强化奖补激励机制,着力进行项目资金的整合与统筹使用。金融部门发挥资金支持保障和农业保险的风险缓解作用,建立健全“四台一会”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其成员投保。

  1、县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先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予以表彰奖励。奖励对象为:加工增值、效益明显、带动农民增收能力强的龙头企业;辐射作用大,社员收益明显提高的专业合作社;特色明显,示范作用大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

  2、县政府每年拿出1000万元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贷款补贴。主要针对那些项目可行,前景看好,具有示范带动作用,显著提高种养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货款贴息补贴。

  4、县政府对重点龙头企业拿出9000万元作为周转资金,并建立融资担保平台,

  5、县政府对社会资本投资现代农业建设给予税收先征后返,对投资达亿元的农业产业化企业零地价供地。

  严格考核推动。县委、县政府每年召开一次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改革与建设试点推进会,对先进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予以表彰奖励。建立现代农业专项考核制度,把土地规模流转、专业合作社发展、示范基地建设、高效种养面积、设施农业发展、农业招商引资等指标,纳入乡镇场和相关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对成绩优异的给予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