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202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关于同意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64号)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包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276.2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为9.81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944.34万元(其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已预付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及保荐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4.34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0,150.00万元,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账户(账号为:1293)人民币90,150.00万元。另扣减信息披露费、审计验资费、律师费、发行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1.59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9,814.07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1月2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7654号)。

  公司2022年使用募集资金69.65万元(该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不包含支付的发行费用207.81万元(含增值税)),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880.58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890.00万元),2024年半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574.25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55,504.03万元。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浙江佐力药业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42,943,261.65 -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44,284,967.41 -

  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专户 100,692,442.63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02303 募集资金专户 128,286,404.73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德清支行 01134 募集资金专户 - 注

  注: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经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于2023年6月注销。

  公司承诺将 59,000.00万元募投资金用于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4,123.43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4,330.05万元)。

  公司承诺将 6,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截至 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1,731.57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65.76万元)。

  公司承诺将4,8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截至2024年6月30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25.46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94.19万元)。

  公司承诺将20,014.07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资金已完全使用。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旨在组建固体发酵工程试验平台、升级迭代药物分析中心、制剂中心,同时引入数智中试设备,有助于提升本公司对新技术新工艺的吸收、消化与理解能力,全面增强公司的持续技术创新能力和新药研发实力,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坚实的工艺储备和技术积累,为建设国家级技术中心创造良好的条件。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旨在推进本公司数字化、智能化建设,有利于降低公司生产及运营成本,增强公司内外部信息传递的时效性和透明性,优化公司管理流程,从而有效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能够有效满足本公司新增产品经营规模扩大所带来的新增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构建多层次的融资结构。

  根据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95.66万元(包含发行费用105.66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0901号)。

  根据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6月30日,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15,000.00万元, 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累计金额为15,000.00万元,取得投资收益金额为62.77万元和利息收入金额为0.08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受托方 产品名称 产品类型 金额(万元) 起息日 到期日 赎回本金(万元) 收益(万元)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6,524.48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调整后投资总额(1) 本年度投入金额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024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及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 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30日,将“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7年6月30日。 “智能化中药生产基地建设与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9,000.00万元进行投资,包含医药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药用真菌发酵数字化车间、植物提取数字化车间、智能化仓储中心四个子项目。本项目计划覆盖公司中成药生产从发酵、提取到制剂、物流的全部环节,将有效提高公司核心产品的产能,为公司未来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虽然本项目在前期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建设过程中,公司根据当前生产经营情况,现有生产线改进提升情况对本项目进行了设备、工艺、产线布局进行优化调整,生产设施工程建设及软硬件等设备落地周期较此前预期有所延长,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企业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6,000.00万元进行投资。本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拥有与创新中药开发相适应的制剂研究平台,可加速自主研发能力的持续提升。乌灵胶囊真实世界研究将带来产品新的临床定位,二次开发将提升产品技术内涵;聚卡波非钙片境内新适应症开发成果,将扩大该品种在国内的领先优势。本项目预计为公司经济效益的不断提高和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技术与产品支撑。但受外部市场环境、药物临床试验情况、药品注册审批时间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本项目实施进展未达预期。 “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4,800.00万元进行投资,主要包括公司六大数字化平台的硬件和软件升级建设,为公司日常运营进行数字化赋能。目前,公司对经营管理系统化需求逐渐提高,为使建设平台更加适配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决定延长“数字化运营决策系统升级项目”的建设完成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4,995.66万元(包含发行费用105.66万元)。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且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浙江佐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3]0901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公司2024年4月1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 2024年 6月 30日,依据上述决议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累计金额为15,000.00万元, 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到期累计金额为15,000.00万元,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人民币0.00万元,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没有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注]补充流动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20,044.02 万元,其中29.95万元为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导致截止期末投入进度为1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