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漳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试点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工作方案的通知》,申报参加试点安装智慧用电系统备案的运营商经市安办、消防救援支队等部门审核已基本结束,现将基本符合试点安装条件的运营商及产品予以网上公示,公示期限为6月8日9:00至6月12日18:00止(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备案运营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市安办、消防救援支队提出复核意见,市安办、消防救援支队将联合审查,并予以反馈,逾期不予受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联系人:王锦辉、沈三明;联系电话、;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