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详见福州教育学院印刷厂实物资产公开转让清单(实物现状以现场查看为准)。

  (一)上述标的物多数达到报废年限,没有材质单、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文件,无法确保都能正常使用,不排除有未知事项及瑕疵的存在,委托方对所售标的物不给予任何质量方面的担保或保证;按现状进行拍卖,受让方在使用、销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过程中,产生的质量、安全等问题,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此产生一切的责任及后果由买方承担。

  (二)上述标的物拆解费、运输费、税款等由受让方承担,在移交过程中产生的各项安全问题或其他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移交的上述标的物以现场移交为准,受让方对转让的设备的质量和数量在签订合同前均有足够的了解,若委托方现场移交的数量少于评估报告所记录的数量,受让方不得要求委托方承担赔偿责任。

  (三)受让方须在竞价结果确认书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转让合同,并在转让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转让全部价款到指定账户,受让方按约付清全部价款,委托方即将转让标的以现场现状为准移交给受让方,委托方不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受让方应于委托方通知可交付后的20个工作日内将所有标的物提清,超过时间所产生的费用或其他责任委托方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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