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金叶”)股东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决定书显示,根据中国证监会陕西证监局《关于对陈启来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证监措施字[2024]4号)及深交所查明的事实,陈启来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4年1月30日,陕西金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显示,2024年1月25日至2024年1月29日,陈启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陕西金叶股份8,660,000股,占陕西金叶总股本的1.1266%,本次权益变动前陈启来持有陕西金叶股份38,336,271股,占其总股本的4.9872%;权益变动完成后,陈启来持有陕西金叶股份46,996,271股,占其总股本的6.1138%。

  深交所表示,陈启来在买入陕西金叶股票达到5%时,未依规及时履行权益变动披露义务并停止交易。陈启来的上述违规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2条第一款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陈启来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查,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陕西省金叶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4年,注册资本76869.261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袁汉源,经营范围含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高新数字印刷技术及高新技术广告制作;高新技术产业、教育、文化产业、基础设施、房地产的投资、开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