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内容:本项目的印制内容为业务公报、收入快报、会议材料、期刊类、税收宣传资料、记录本、信封及档案袋、内部资料、文头纸、申报表等印刷品。印制数量为采购参考数量,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数量为准。印制明细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关印刷服务项目明细表》。此次采购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意见反馈,请以书面形式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1518号;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政府过紧日子”和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精神,严控办公经费成本,需加强省局机关各部门非发票类印刷服务的管理。结合实际工作需求,省局决定采购机关所有非发票类印刷服务,预算为283.43万元/年,服务期限三年,第二、三年预算参照第一年预算金额,以实施批复金额为准。

  计划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取综合实力强、市场竞争力大、生产经验丰富、诚信度可靠、标准化能力高、售后服务全面的企业以及符合标准要求的中小企业制作厂商。此采购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省局机关各部门必须在中标供应商处进行印刷。

  1.项目概述:业务公报、收入快报、会议材料、期刊类、税收宣传资料、记录本、信封及档案袋、内部资料、文头纸、申报表等印刷品。详见《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关印刷服务项目明细表》。

  2.交货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下发印制通知书后15天内(收到追加计划通知后10天内)。

  4.项目印制种类:业务公报、收入快报、会议材料、期刊类、税收宣传资料、记录本、信封及档案袋、内部资料、文头纸、申报表等。

  6.配送要求:产品运输必须采用全封闭厢式专用货车运输和专业保卫(安)人员押运,保障产品运输安全,绝不允许出现产品丢失、被盗等情况。

  本项目印制数量为采购参考数量,具体印制数量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实际下达的印制数量为准,按照合同单价进行结算。供应商在进行响应报价时要充分考虑未来一年内原材料市场价格变化等各种因素带来的风险。中标单价将按照合同单价执行,不得变更。

  项目需求理解:投标人需针对项目需求进行整合分析理解,项目本身有实体商品的采购需求,也有前中后期的配套服务需求,供应商应与采购方充分协商、主动配合、努力满足客户的各项要求。在印制过程中,严格按照客户要求和国家质量标准完成印制任务。为客户呈献精致完美的印品,满意的服务。

  项目设计:根据需求文件能否完整响应项目需求,项目方案内容应包括:服务说明、项目流程实施分析、技术支持、运输交付、物资供应、售后服务等。

  项目生产组织管理方案、物资供应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运输交付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

  1.响应供应商承诺其印刷品所用纸张、油墨等原材料符合国家及行业制定公布的标准。使用国家推广的“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的环保型原辅材料,如油墨、纸张、清洗剂等产品。

  2.响应供应商承诺其印刷工艺及生产制作出的印刷品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制定公布的标准。

  3.本部分所涉及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应实质上等于或优于文件技术要求,并且满足吉林省税务局需求。供应商必须仔细阅读本部分的全部条款。对本部分中存在的任何疑问、遗漏或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相关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供应商可以向吉林省税务局寻求书面澄清。

  1.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印刷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6号,2017年修订版),守法经营,按章办事,自觉维护吉林省税务局的利益。

  2.接受吉林省税务局的检查、监督,严格履行服务承诺。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认真做好印刷服务,杜绝不正当竞争行为。

  3.印刷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如印刷项目没有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验收或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发现印刷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免费更换或退货。

  4.建立健全保密制度。对所有印刷品的内容,都要给予保密,对印刷的所有工序指定专人监督和管理,做到印刷内容不外传,印刷文件不带出厂外。印刷完成后,对所有工序中有可能泄密的各种材料要及时当用户面销毁,并对储存在电脑里的文件进行永久删除。否则对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

  1.交货时间及地点:供应商在收到印制任务计划通知后及时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送货具体时间由供应商与使用单位协商,在双方都能接受的时间送货。

  2.运输方式:产品运输必须采用全封闭厢式专用货车运输和专业保卫(安)人员押运,保障产品运输安全,不得物流、快递运输或配送,运输过程中绝不允许出现产品丢失、被盗等情况,投标企业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印前设备、印刷设备、检测设备的清单及证明材料(发票或合同)。

  供应商具备商业表格印刷机、配页打码机、联线丝网印刷设备、平板胶印机、订本机等设备。

  (3)本项目货物的生产加工所需的所有工序必须在一个封闭的厂房内完成,投标人须提供满足生产需要生产厂房布局图、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

  1.设有封闭式独立库房,符合生产项目所需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霉、防虫蛀、防鼠咬”的“六防”要求;仓储设施完善,门禁系统、监控系统、消防装置等设施齐全,有健全的仓储管理制度。

  2.投标人须提供满足库房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其他证明材料作为印制能力的证明。

  2.供应商要有专人负责印制工作,要有科学规范的工艺流程,保证印制质量,确保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从设计、制版、印刷、包装、仓储、发运和综合管理服务等各环节要有严格的质量控制和有效的监控措施。

  内文:100页,80g静电复印纸。封皮:300g铜版纸,单面彩色印刷,胶订、索线。配送方式:送省局。

  内文:约600页,58g书写纸,黑色正背印刷。封皮:250g铜版纸;单面彩色复亚膜;胶订、锁线,包皮,成品打包。配送方式:全省按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一式二联(一本100张50份)。配送方式:全省按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一式三联(一本90张30份),均用无碳压感纸印制,按本胶钉。配送方式:全省按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120g牛皮,金光红。开、咬、糊、起墙、打乌眼、垫白片4个。配送方式:全省按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70g胶版纸,正背印黑。封皮:230g特种纸,单面印黑,胶订。配送方式:按分配数打包发行、送货。

  内文:约120页,70g胶版纸,黑色。封皮:157g铜版复亚光膜;印色:彩色、胶订。配送方式:送省局。

  内文:约80页,70g胶版纸,黑色。封皮:200克铜复亚光膜;印色:彩色、胶订。配送方式:送省局。

  内文:约28页,70g胶版纸 =黑正背印。封皮:200g铜版单面彩色复亚膜;左胶钉包皮。配送方式:送省局。

  内文:157g铜版纸,正背彩色印刷。封皮:300克铜覆亚膜,胶钉。成品打包。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纳税服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约860页,80g 双胶纸,正背面黑色印刷。封皮:300g铜版纸,正背面彩色印刷,覆亚光膜UV。锁线、胶钉,带皮。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纳税服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及职能部门及税源管理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约770页,80g 双胶纸,正背面黑色印刷。封皮:300g铜版纸,正背彩色印刷,覆亚光膜UV。锁线、胶钉,带皮。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纳税服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分配数发行、送货。

  营商环境、办税服务、税商联动、小微政策、征纳互动、精准推送等系列宣传资料

  内文:约230页,157g 铜版纸,正背面彩色印刷。封皮:300g铜版纸,正背彩色印刷,覆亚光膜UV。胶钉,带皮。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纳税服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分配数发行、送货。

  内文:约400页,80g 静电复印纸,正背面黑色印刷。封皮:300g铜版纸,正背彩色印刷,覆亚光膜UV。锁线、胶钉,带皮。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纳税服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分配数发行、送货。

  税务检查证:专用棕色犊牛皮,PETG透明塑料,辅料为棕色涤纶绸经缝制工艺结合。皮夹外面上方压印税徽,内侧镶嵌金属税徽,金属税徽镀镍,可放内卡。内卡:装入CPU智能型芯片,容量8KB以上,数据擦写次数不少于50万次,数据保存年限不少于25年。

  内文:约600页,70g静电纸,正背印黑。封皮:230g特种纸,单面印黑,胶订。胶订、索线本一包,按分配数送货。

  封皮:250g铜版纸,单面彩色印刷,覆精光膜。胶订、索线。配送方式:送省局。

  封皮:230g特种纸,单面彩色印刷,胶订。配送方式:按分配数送货,3天内印刷、发行完毕。

  封皮:200g铜版纸,单面黑色印刷,覆亚膜。左胶订包皮。配送方式:送省局。

  封皮:250g铜版纸,单面彩色印刷,覆精光膜。胶订、索线。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分配数发行、送货。

  封皮:157g铜版纸,正背彩色印刷,覆精光膜。胶订、索线。配送方式:全省按市、县分配数发行、送货。

  2. 项目实施管理要求如下:供应商应制定行之有效的项目实施管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方案,生产过程质量控制方案,应急处置方案,运输交付方案、物资供应方案、售后服务方案等。供应商须提供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对项目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和管理控制。

  3. 项目人员管理要求如下: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供长期稳定具有项目实施经验的人员队伍。

  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按照中标供应商所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关印刷服务项目明细表 》合同单价为付款依据。此表内容为预估印刷项种类及数量,若实际工作所需印刷品类未包含在该表中,则以投标报价为参考,综合制定各分项参考价格(参考价格是指完成每个项目所对应数量所含原辅材料、印刷、装订、包装、制版、人工、税费、运输等所有费用的每份单价,所需加班费用、加急运输费用等所有费用须响应供应商综合考虑并包含在以上报价中)。预估印刷项及数量表中单项服务生产1000个所需工期作为后期服务参考工期,采购人根据投标人所报工期折算具体某服务所需要工期。具体数量的某一项印刷服务所需时间不得超过所报工期根据具体数量印刷所折算的工期。由吉林省税务局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确定,中标供应商不得抬高价格。

  2.中标供应商在项目执行期间中,向吉林省税务局提供的任何印刷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提供的样本),均不得低于所报参考价格的优惠幅度向吉林省税务局提供服务。在本项目印刷服务采购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不得降低在投标时承诺的价格和服务质量。

  3.按业务批次进行结算。中标供应商根据承接的印刷业务,为吉林省税务局开具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机关非发票类印刷验收单》。用户验收合格并签字后,中标供应商据此直接与用户结算。

  印刷内容无误,材质无误,纸张平滑,墨色均匀,页码正确,尺寸划一,装订整齐,包装结实,标签准确。如印刷项目没有通过吉林省税务局验收或在后期使用过程中发现印刷质量存在严重缺陷,中标供应商须及时免费更换或退货。

  1. 采购人有权派代表到印刷厂检查印制工艺、原材料质量和印刷品质量,也有权对出厂后的产品进行不定期抽检,对不合格产品按照合同中的违约条款处罚,由此带来的所有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2. 印刷品在最终使用者手中发生由于印制产生质量问题时,供应商保证在接到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保证发票供应,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3. 供应商按其响应文件中的承诺,进行其他售后服务,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

  4. 采购人有权定期组织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不定期对供应商服务情况进行抽查。

  1.双方应对在合同签订或履行过程中所接触的对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技术资料、技术诀窍、内部管理及其他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2.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信息接受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

  3.双方如出现泄密行为,泄密方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