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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因公司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因公司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根据《激励计划》关于“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等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授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股份数为149.04万股。

  2、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涉及 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 149.04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1日、2023年5月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23年5月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3年5月5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共计授予298.08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39元/股,股份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股份登记完成日期为2023年5月26日。

  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有总股本1,429,008,8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099791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3年7月4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对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

  综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由3.39元/股调整为3.38元/股。全部回购资金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回购资金总额为503.7552万元。

  说明: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减少149.04万股,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净利润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予以核实确认,发表审核意见如下: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涉及2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合计149.04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回购价格,符合《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对该部分股份予以回购注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数码视讯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23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本次回购注销需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并按照《公司法》及相关规定办理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3、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数码视讯回购注销部分2023年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