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数码视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 于2023年8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计划减持少部分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郑海涛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2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减持期间为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六个月内。

  近日公司收到郑海涛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告知原减持计划时间已届满以及减持计划期间的减持股份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郑海涛先生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时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上述股东减持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

  1、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上述人员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人员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本次减持计划期限届满。

  3、截至本公告日,上述人员严格履行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就限售及减持意向等作出的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