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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成都市洗面桥街18号金茂礼都南28楼电线 电邮/p

  贵部于2024年5月16日下发的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4]第118号已收悉,本所作为海南神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农科技”)2023年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在审慎复核的基础上答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16,672.54万元,同比下降12.51%。其中,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营业收入分别为5,763.92万元、3,407.45万元,同比分别下降37.07%、23.55%;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6,239.19万元、5,044.45万元,合计占全年营业收入的67.68%。你公司2023年玉米种子毛利率为6.66%,同比下降18.65个百分点。你公司2021年至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53.74万元、-3,272.85万元和-2,872.07万元。

  (1)说明公司2023年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的主要销售品种、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前述数据较往年变动的情况及具体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说明对应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结合行业特点、业务周期、不同品种种子的主要销售播种季节、收入确认政策、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说明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营业收入集中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确认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3)结合你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与公司全年的交易往来情况及关联关系、具体业务发生情况及收入确认依据等因素,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年末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4)结合玉米种子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说明玉米种子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5)结合最近三年的行业发展情况、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变化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分析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为改善主营业务盈利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一、说明公司 2023年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的主要销售品种、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前述数据较往年变动的情况及具体原因,并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说明对应营业收入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注 1:II-32A、R108系水稻种亲本,亲本价值远高于水稻种子,其价格由公司根据品种特性、品种优势,结合相关成本费用及一定的利润率进行定价,故销售单价高于其它水稻种子。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上两表显示,①2023年度公司杂交水稻种子收入 5,763.9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396.01万元;②公司杂交水稻种子品种较多,除“兆优5431”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10%,其他单一品种占比均较小;③2023年度“兆优5431”营业收入1,637.94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38.31万元,占当年杂交水稻种子减少金额的54.13%,是杂交水稻种子收入下滑的主要因素。

  (1)“兆优5431”品种系子公司湖南神农大丰历年来的主打产品,但由于该品种上市多年,市场竞争优势日趋减弱,加之受到同行业公司新品种的冲击,市场竞争环境加剧,该品种销售价格不断下降,毛利率相对偏低。为此,公司 2023年减少了对“兆优 5431”品种的投入,从而造成营业收入短期下滑。

  在此背景下,公司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布局水产种业,坚持“农作物种业+水产种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农作物种业方向,公司重点拓展油菜种子业务,加大核心科研品种“庆油”系列的商业化推广力度;在水稻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巩固现有区域优势,与水稻专家合作研发新的品种,同时拓展海外业务,力争尽快改善经营效益。

  (2)“凤两优464”、“隆两优1212”、“泸优9803”、“梦两优534”、“泰优390”5个品种,2022年的销售收入为597.20万元,均为政府采购项目,2023年政府取消了此类业务,该等品种销售减少占当年杂交水稻种子减少金额的17.59%。

  (3)“Q优4108”、“Q优1号”、“Q3A-2”品种销售收入较去年减少613.92万元,占当年杂交水稻种子销售减少金额的18.08%。该等品种多年来主要出口孟加拉和越南,受国际经济环境影响,近年来出口量逐年下降,是市场经济规律和品种生命周期的具体体现。

  (4)“H优518”、“wx6号”品种销售收入较去年减少341.31万元,占当年杂交水稻种子减少金额的10.05%。该等品种受种植地广东仁化县、湖南永州、江西南丰县及福建清流县、连城县多雨等极端气候影响造成减产,销量下滑。

  (5)其它品种或因制种难度大,或因市场表现不佳,加之公司经营战略调整,2023年缩减了种植面积,产量下降,销量随之减少。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销售量(万公斤) 销售单价(元/公斤) 销售金额(万元) 占主营业收入比重

  上表显示:(1)2023年度公司玉米种子收入3,407.4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49.78万元;(2)除“新中玉801”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10%,其他单一品种占比均较小;(3)受客户具体需求的影响,玉米种子各品种变动趋势不同,比如“新中玉 801”收入同比减少353.12万元,但同一系列的“新中玉806”、“新中玉4号”均呈现增长趋势。,较大程度上维持了该系列品种的市场占有;(4)2023年度玉米种子收入减少主要受到“金六谷80”、“金六谷30”的影响,上述两个品种收入同比减少984.65万元,占当年玉米种子减少金额的93.79%,主要系受 2023年制种地云南祥云县、牟定县气候高温干旱影响生产严重减产所致。。

  1、同行业公司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 2023年度营业收入均呈现上涨趋势,本公司与其相比存在较大的差距。其一,在水稻种子方面,公司生产成本较高、产品品种单一、研发能力相对薄弱,在行业竞争中处于劣势;其二,在玉米种子方面,公司销售占比本身相对较小,多个玉米种子的研发处于试验及推广阶段,与成熟企业差距较大;其三,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初期,水稻种子、玉米种子的销售规模与油菜种子的销售形成此消彼长的态势,造成短期内水稻种子、玉米种子的销量下滑。

  同行业公司中,隆平高科主打水稻种子、玉米种子,其销售占比约85%;荃银高科以水稻种子、玉米种子、小麦种子、订单粮食为主,上述业务占收入的比重约82%;秋乐种业主营玉米种子和小麦种子,登海种业和万向德农则主营玉米种子,其中万向德农玉米种子销售占比达95%。本公司2023年度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销售占收入的比重为55.01%。

  本公司的产品虽然系杂交水稻种子、玉米种子和油菜种子并举,但近年公司进行了一系列战略布局:(1)鉴于油菜种子的销量增长较大,2021年至 2023年销售同比增长分别为43.32%、9.60%和61.27%。该类种子的优势也日趋凸显,其中“庆油3号”油菜品种入选2023年国家农作物优良品种推广目录、连续两年入选农业农村部粮油主导品种、推广面积位居全国第二。所以,在农作物种业方向上,公司重点拓展油菜种子业务,加大核心科研品种“庆油”系列的商业化推广力度;(2)兼顾水稻种子的研发,主动替换部分水稻种子品种;(3)布局水产种业,坚持“农作物种业+水产种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

  3、综上,公司宏观战略布局的调整和实际经营状况导致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营业收入下滑,具备合理性。

  二、结合行业特点、业务周期、不同品种种子的主要销售播种季节、收入确认政策、历史数据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说明主营业务是否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营业收入集中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确认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

  1、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公司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其中在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发货的情况下,公司在货物已发出并取得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时,根据销售发货单及物流公司运输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在客户自提货物的情况下,在货物已实际发出并取得签字的销售发货单时,根据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装运港装船离港并预期能够收回款项时视作风险报酬转移给境外客户,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收入确认时点对比如下:

  隆平高科 内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外销产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以下条件: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离港,取得报关单,且产品销售收入金额已确定,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产品相关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对采用经销商模式的收入确认方法如下: 根据经销商的信用等级,采用预收款及赊销结合的收款政策向经销商发货。在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发货的情况下,公司在货物已发出并取得物流公司货运单时,根据销售发货单及物流公司货运单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在客户自提货物的情况下,在货物已实际发出并由客户在销售发货单上签字时,根据经客户签字确认的销售发货单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

  荃银高科 出口销售商品种子,在按照合同约定条件下交付货物、并获得收款凭证后确认销售收入的实现。国内销售商品种子,一般为经销商销售模式,销售合同一般约定限制性退货条款,在商品发出时按照预计销售价格和估计销售退货率后确认销售收入,在经营季节结束后,按照与客户最终结算情况进行收入的调整。本年公司对发出的全部已审定商品种子按照估计销售退货率确认收入。销售合同无限制性退货条款约定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登海种业 公司主要在国内销售玉米种子,采用经销商代理销售模式,销售具有季节性,发货后确认收入,并暂估计提返利和退货,于每个销售季节结束后办理退货和结算返利。 具体收入确认时点: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合同或者采购订单,由加工厂或者中转库配货后将货物发运到客户或者由客户直接提货,客户对货物数量和质量进行确认无异议;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销售商品的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3、2023年度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未发生变化,公司收入确认政策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相匹配,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农作物种子的生产和销售具有典型的季节性特征。公司的销售因种子播种时间不同呈现季节性波动,而带来营业收入在不同时期的变化。季节性波动的影响因素主要为气候、种植地区及种子品种特性。由于气候条件,不同类别种子,播种季节也各不同,同类农作物在不同区域,季节性也存在差异,种子品种的不同特性也会带来季节性影响。

  (1)水稻种子分为早、中、晚稻,公司主要经营中稻,也会有少量的早、晚稻销售。两湖、江西等长江中下游地区,早、中、晚稻一般分别在3月、4-5月、6-7月播种,中、晚稻销售时间一般在一、二季度初;少量的早稻销售会在前一年的四季度确认;四川地区的中稻播种时间提前至3-4月,需在四季度发货;西南地区经营的中稻,播种时间在3月,其销售时间主要集中在每年的四季度。

  (2)公司经营的玉米种子和油菜种子属于一年一季品种, 分布在长江流域,分别在 3月和9月播种,公司在10月到次年3月销售玉米种子,油菜种子则在三季度发货,该两品种销售收入的实现主要集中在每年三、四季度,部分销售持续至次年一季度。

  上表显示,水稻种子的销售实现主要在一季度(长江中下游地区)和四季度(西南地区);油菜种子和玉米种子的销售则分别集中在三季度和四季度。

  年度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收入占比

  从历史数据来看,在公司合并范围一致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公司的营业收入基本集中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具有一贯性。

  同行业公司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第三季度、第四季度收入占比

  上表显示,2023年度同行业公司营业收入也呈现较强的季节性,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占比最低为55.64%,最高为79.48%,行业平均为64.90%。

  (五)综上,公司严格遵循收入确认政策,主营业务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营业收入集中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与公司的业务周期、种子的销售播种季节等相匹配,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三、结合你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的基本信息、与公司全年的交易往来情况及关联关系、具体业务发生情况及收入确认依据等因素,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年末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一)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交易往来情况及关联关系、具体业务发生情况、收入确认依据

  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时点为: 公司对于中国境内销售合同,于完成履约义务,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其中在公司通过物流公司发货的情况下,公司在货物已发出并取得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时,根据销售发货单及物流公司运输单据确认销售收入;在客户自提货物的情况下,在货物已实际发出并取得签字的销售发货单时,根据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中国境外销售合同,于商品发出、装运港装船离港并预期能够收回款项时视作风险报酬转移给境外客户,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在取得报关单时确认销售收入。

  2、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与公司发生正常的销售农作物种子行为。其交易往来、具体业务发生情况列示如下:

  序号 客户 2023年度营业收入 2022年末应收账款 2023年末应收账款 交易具体内容 收入确认依据

  3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吴淑兰) 550.11 236.96 388.45 油菜种子、玉米种子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4 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 522.41 46.40 248.62 油菜种子、水稻种子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6 云南美益嘉种业有限公司 488.66 588.40 137.74 玉米种子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8 重庆市酉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361.50 348.36 152.20 水稻种子、油菜种子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9 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324.93 417.69 307.47 油菜种子等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10 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45.70 245.70 油菜种子、玉米种子 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11 重庆市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38.60 水稻种子等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12 福建富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225.05 225.23 水稻种子 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15 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 179.00 179.00 油菜种子 客户签收单

  16 湖北省(杨晓俊) 174.75 75.76 67.51 玉米种子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17 重庆科光种苗有限公司 170.43 107.91 258.55 油菜种子 物流公司运输单据或经签字的销售发货单

  注:公司客户数量1500余户,其它客户交易金额较小且分散,故列示前20位客户情况。

  1、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农业农村局、重庆市酉阳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合川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秀山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均为贵州、重庆区域政府机构,负责当地种子集中采购业务。

  2、孟加拉Agicare公司系公司常年合作的客户,公司深度践行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为维护全球粮食安全问题贡献中国力量,公司自2011年起一直向孟加拉国出口杂家水稻种子,对解决孟加拉国杂交水稻规模化制种生产产量低、成本高的困境起到积极作用。

  3、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吴淑兰)系公司合作超10年以上的经销商,系2023年度第三大客户、2020年度第二大客户。

  4、湖北省(杨晓俊)自2016年起与公司开展业务,始终与公司保持友好合作关系。

  5、其他客户的经营范围与公司产品相契合,不存在异常情况。其基本情况列示如下:

  1 武汉神农大丰种业有限公司 2014-12-05 200.00 封新明59%; 邬文晖15%; 饶丰10%; 周勇浩10%; 童巧英6% 种子研发及培育;代销和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初级产品销售;农产科技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

  2 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 2004-11-17 200.00 苏玲51%;陈磊30%;曾晓春19%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粮食收购、加工;批发、零售农药、化肥等。

  3 云南美益嘉种业有限公司 2007-03-27 500.00 苟强79%; 其余股东均小于等于5% 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品销售等

  4 安徽五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1-03-29 3,180.00 王士兰40%; 王光荣30%; 张志程30% 农业技术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粮食、果蔬、花卉、苗木、中草药的种植;滩涂水产养殖;农作物种子经营研发和推广;农作物种子(不含棉种)批发、零售等

  5 福建富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0-06-19 2,000.00 陈红建51%;陈明富49% 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

  6 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2-09-11 500.00 凡亚丽90%; 廖常青10% 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及信息咨询服务;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初级农副产品的销售。

  7 湖南由奇丰种业有限公司 2013-12-17 300.00 高传勇53%; 李明铸47% 稻谷种子的销售;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的销售;农业技术推广服务。

  8 重庆科光种苗有限公司 1992-10-13 2,358.00 重庆农科集团有限公司100% 农业科技成果转让;农业技术咨询与服务;种子检测、储藏加工设施设备销售;农业工程与农业机械设计、制造、销售;仓储租赁与物流管理;农药(不含剧毒农药)、农膜、肥料、育苗材料、植物激素农用生产资料的研发与经营;研究和开发农业新产品。

  9 湖北汇楚智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8-09-21 3,000.00 金卫兵60%吴波40% 农业技术研发、技术咨询;农作物种苗培育活动;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生物技术研发。

  6、公司取得上述主要客户相关资料(对于企业法人,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查阅客户公开信息,包括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对于自然人,公司通过获取其身份证明资料,走访访谈客户,了解其一定的社会关系),将其与公司关联方清单反复比对,未发现两者存在关联关系。

  (三)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年末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根据前述情况,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均系公司常年合作的客户,其经营范围与公司产品相契合,公司向其销售种子具有商业实质,公司严格按照收入确认依据确认收入,不存在年末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四、结合玉米种子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情况及具体原因、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说明玉米种子毛利率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是否处于合理水平;

  2023年度公司玉米种子平均销售单价为21.26元/公斤,与2022年度基本持平,但单位成本由上年的16.05元/公斤上涨至19.84元/公斤。因此玉米种子毛利率大幅下降主要是受单位成本上涨的影响。

  1、市场竞争环境加剧。2023 年玉米制种成本持续上涨,原玉米制种优势区域亩保产值(种企承诺支付给种植户的每亩保底种植费)连年上涨,高成本迫使种企寻找新的出路,业内称为制种基地“去中心化”的趋势正在成为现实。玉米制种往新疆、东华北等传统制种区及全国96个制种大县转移,逐渐形成新的基地竞争格局。

  2、制种地气候条件影响。公司玉米种子的制种基地主要在西北地区,近年来西北地区气候多变,2021年度高温干旱,2022年度阴雨寡照,2023年度尤为突出,播种季持续的低温阴雨,不利的气候条件对玉米制种产量造成较大的影响,导致玉米种子单位成本增加,毛利率下降。其具体情况如下: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销售毛利率(万元)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销售毛利率(万元)

  销售收入(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销售毛利率(万元) 销售金额(万元) 销售成本(万元) 销售毛利率(万元)

  上表显示:(1)新中玉系列的制种基地位于甘肃、宁夏等西北地区,受极端天气的影响,其2023年度销售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13.23%-40.37%不等;(2)金六谷系列如前所述受其制种基地气候影响,产量锐减,单位成本大幅增加,导致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78.88%、143.29%。

  3、在玉米种子成本上涨的情况下,由于玉米种业审定品种数量较多,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结合玉米种子品种情况,基于稳定客户及市场份额的考虑,销售单价并未同比例提高,甚至给予客户少量折扣,加大了玉米种子毛利率的下降幅度。

  同行业公司因玉米种子品种、销售区域、制种区域存在差异,毛利率变动情况存在差异,但2023年玉米种子毛利率均呈现不同程度的下降趋势。因此,公司玉米种子毛利率大幅下降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

  综上,受玉米种子市场竞争激烈、极端天气导致的制种成本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玉米种子毛利率大幅下滑,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处于合理水平。

  五、结合最近三年的行业发展情况、你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变化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分析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你公司为改善主营业务盈利情况已采取或拟采取的具体措施。

  2、最近三年的行业发展情况、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或服务核心竞争力及盈利能力变化情况、费用支出情况、同行业可比公司相关情况分析如下:

  二十大首提“农业强国”,粮食安全战略高度显著提升。习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扎实推动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这也是中央委员会报告首次提到“农业强国”这一概念。实现从农业大国向农业强国的跨越,关键在于加快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步伐,提高农业的效率和竞争力,归根结底要靠创新驱动。种子是农业的“芯片”,种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备受政策呵护,迎来战略机遇期。

  因我国种业发展时间较短,技术、资源与经验的积累较种业发达国家还存在较大差距,种业企业普遍存在的关键育种技术创新不足、产品层面竞争力不足等问题长期困扰我国种业发展。2021年新种子法实施,我国种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种业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种业企业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最近三年,公司所处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公司以杂交水稻种子的选育、制种、销售和技术服务为主,从事水稻、玉米、油料、蔬菜等农作物品种创新、生产、销售和技术服务以及农药、化肥的销售。

  公司主要产品为农作物种子,包括杂交水稻种子、玉米种子、油菜种子等。公司在湖南、重庆、贵州和福建拥有四家核心子公司,覆盖华东、华中、西南等水稻主产区,在海南省和各区域子公司建有稳定的育种基地。

  在水稻业务方面,公司继续巩固区域优势并拓展海外业务。公司水稻品种选育取得新成果,“Q香优252”系列Q优香米荣登“三峡杯”重庆五大香米之首,浓香型一级杂交稻“Q香优266”通过重庆市审定;迟熟籼型三系杂交稻神农优352通过贵州省审定;籼型两系杂交水稻品种朋两优 1889通过福建省审定。2023年度,公司在重庆举办了两场国家级新品种新技术现场观摩会,在四川绵阳召开了“十万亩米粉原料基地展示会”,进一步提升优势品种的区域知名度。

  在油菜业务方面,公司“庆油”系列高含油油菜品种的市场份额显著提升,油菜种子销售收入同比增长61.27%。公司培育的特高含油“庆油”系列以49.96%、51.54%的含油量曾两次刷新中国油菜品种含油量最高纪录,实现了“两碗菜籽一碗油”,奠定了行业领先地位。“庆油”3号连续2年入选国家农业主导品种、入选2023年国家优良农作物品种推广目录、连续6年入选重庆市主推品种,新入选贵州省主推品种。根据全国农技中心2023年发布的数据,2022年庆油3号推广面积201万亩,连续2年稳居全国油菜推广面积第二位,庆油8号推广面积100万亩,首次进入全国推广面积前十位。报告期内,以庆油3号、庆油8号、晶油1号、庆康1号为主的高含油量、抗病油菜品种推广面积达800万亩以上,已覆盖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整个长江流域冬油菜区。其中,在重庆地区推广种植面积已超过78%。

  在玉米业务方面,公司继续与科研院所深化合作,巩固和发展玉米品种区域市场竞争力。公司加大了玉米品种制种规模,但由于北方生产基地遭遇极端低温气候,南方生产基地受前期干旱、后期阴雨高湿恶劣气候影响,导致玉米制种产量未达预期。2023年度,玉米品种新青玉666,新中玉5号、7号、8号、9号等通过审定,申请农业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2项。公司加强玉米品种示范展示,在贵州、四川、云南、广西、湖南等省建立了品种示范基地,开展现场观摩会6次,组织参会人数近千人次。

  公司加大核心科研品种“庆油”系列的商业化推广力度,搭建了“线上+线下”立体服务体系。在线下,公司在湖南、湖北等油菜种植重点区域广泛开展了种植交流大会、高产种植争霸赛事等活动,加强“庆油”系列宣传推广。同时,公司通过组织发展技术专家团队,构建了以研发团队为领导的种植技术队伍,服务直达种植大户。在线上,公司开通服务热线、微信小程序等服务平台,形成种植全程技术服务覆盖。公司通过“良种+良法”的全流程技术服务不断提高公司油菜种子品牌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公司“庆油”系列高含油油菜品种的市场份额显著提升,毛利贡献逐年上升。

  最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大。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各项固定费用相对较高,形成公司净利润为负的原因之一。最近三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总额基本维持在 8,500.00万元左右,总额相对稳定,由于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导致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及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大。

  同行业可比公司最近三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数据列示如下:

  同行业各公司的业绩变动趋势存在较大差异,或由于各公司所涉及的业务、产品和不同业务、产品的市场容量、市场占有率不同;或由于各公司战略考量及经营的具体情况各异等所致,因此,上述各公司之间,本公司与该等公司之间最近三年的业绩变动趋势不具备可比性。

  3、综上,最近三年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核心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固定费用较高,收入规模较小,导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数。2021至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53.74万元、-3,272.85万元和-2,872.07万元,亏损逐年减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

  公司所属行业是国家战略性、基础性核心产业,近年来,我国种业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为种业发展提供了明确、广阔的市场前景,为公司创造了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公司经过多年的发展,拥有领先的制种技术,公司杂交水稻制种发明专利《杂交水稻制种超高产的方法》是“三系法”杂交水稻高产制种的关键技术,在不增加生产成本的情况下大幅提高了制种产量,有效降低含杂比例,提高种子纯度,被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院士誉为“是世界种子生产中的一次创新”,直接促进我国杂交水稻的应用和推广。公司培育的“庆油”系列在优质高产的基础上实现了特高含油率育种的突破,曾两次刷新我国冬油菜区含油量最高记录,实现了从“三碗菜籽榨一碗油”到“两碗菜籽榨一碗油”的飞跃,在高含油量油菜品种培育方面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2021至2023年度,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053.74万元、-3,272.85万元和-2,872.07万元,亏损逐年减少。2023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76.11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得到改善。截止2023年12月末,公司货币资金及理财产品余额合计12,855.49万元,账面资金充裕,能够满足公司日常支出周转;有效银行授信额度 9.8亿元,支持公司战略经营发展;公司资产负债率仅14.50%,不存在偿债风险。

  综上,公司深耕种业多年,拥有领先的制种技术,各产品有一定的客户基础,具备较强的竞争能力,公司亏损额逐年减少,具备经营所需的资金及相关资源,公司负债率极低,经营稳健。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公司将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深耕大食物观,坚持“农作物种业+水产种业”双轮驱动,以建设“中国一流食用油原料供应商,中国高端海洋蛋白提供商”为目标,进一步推动高产、高效能、高质量种子(苗)品种的育种研发和商业化推广。通过完善产业链布局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生产效率不断提升,为保障国家粮油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报告期内,以庆油3号、庆油8号、晶油1号、庆康1号为主的高含油量、抗病油菜品种推广面积达 800万亩以上,已覆盖重庆、四川、湖北、湖南等整个长江流域冬油菜区。其中,在重庆地区推广种植面积已超过78%。随着“庆油”系列种植面积的进一步推广,油菜种子已成为公司重要的业绩增长板块。公司加大核心科研品种“庆油”系列的商业化推广力度。一方面搭建了“线上+线下”立体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公司通过与湖南省等重点推广区域的油脂加工厂、规模榨油坊合作,搭建了油菜籽回购和原料油加工体系,依托“庆油”系列低芥酸和高油酸及亚油酸的健康油特质,支撑培育了“花千里”、“红蜻蜓”等菜籽油品牌,致力于从源头提升菜籽油产品品质,持续提升下游客户对“庆油”系列油菜品种的消费需求,提高油菜种植面积,带动油菜种子销售。

  2024年,公司将利用现有种子端的技术优势及与农户的熟悉度,进一步搭建从种子研发、菜籽购销、仓储物流、原料油加工到包装销售的全产业链布局。依托“庆油”系列油菜种子的区域优势,在湖南、湖北、江西、贵州等地加大“庆油”系列油菜种子种植推广力度,并在湖南、湖北省率先拓展油菜籽的收购和销售业务。公司将通过“订单农业”模式从农户端收购油菜籽,减少中间商环节,增强公司菜籽成本优势;同时,公司将为种植农户提供种植技术服务、机械化服务和金融产品服务等多元化“工具包”支持,加大农户对“庆油”系列种植意向,全面提升菜籽供应链生产效率。公司将通过多元化措施全面促进油菜产业链升级,进一步提高公司油菜种子市场占有率,促进主营业务提升。

  公司立足海南资源禀赋,在水产种业进行布局。2022年底启动神农水产种源科技产业园项目,目前正在加快产业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报告期内,为了满足建设期的科研生产需要,公司组建了高根临时科研育种基地,对引进的部分鱼苗种质资源进行了不同养殖环境下的养成实验,已成功培育出神农第一代火山鲷种鱼,初步建立了选育体系。2024年,公司开展深海养殖和培育实践,截止目前已在儋州深水网箱养殖基地组装投放首批深水网箱19口并完成了首批300万尾金鲳鱼苗投放,为后续新品种开发、繁殖技术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公司一方面将重点推进水产种源科技产业园一期工程建设,争取 2024年内具备部分投产条件;另一方面,公司将充分利用临时暂养场地的设施资源,继续深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的协同合作,依托海科院等专业团队技术优势,共同开展南海重要鱼类(例如:鞍带石斑鱼、东星斑等)保种、育种、制种技术研发、应用。此外,公司将选择适合深海环境的优良品种和种苗,同步开展深海养殖和培育实践,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实现“陆海联动”,加速水产种业育繁推一体化建设进程。

  公司将以新质生产力为引领,继续围绕存量品种进一步发展良种推广、农产品销售、农机服务等多元业务,同步把握国际市场增长机遇,拓展种子出口、国外品种审定及种子生产技术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此外,进一步加大功能米、健康菜油等优质产品的开发力度,提升粮油产品附加值。

  此外,公司将通过进一步加快科研、生产、销售、科技技术服务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种子(苗)生产的标准化、安全化、科技化、品牌化,优化资源配置和生产结构,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为顺应国民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的新变化,公司将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培育更优质、高产、适应性强的种子(苗),提升产品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不同种类食物的需求,为保障国家食物供给安全做出贡献。

  ② 获取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销售明细表,对比分析销售品种、销售量、销售单价、销售金额、占营业收入比重的变动情况;查阅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访谈相关人员了解主要品种营业收入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③ 访谈相关人员了解行业特点、业务周期、不同品种种子的播种季节,并结合公司历史数据和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复核主营业务是否具备明显的季节性;

  ④ 结合公司销售合同的主要条款、同行业公司收入确认政策,复核公司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并结合客户情况以及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情况,评价是否存在年末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⑤ 对比分析玉米种子销售单价与单位成本的变动,分析玉米种子毛利率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查阅同行业公司玉米种子毛利率变动情况,判断是否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

  ⑥ 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公司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的原因,结合行业发展状况、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主要产品、费用支出等,并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分析合理性;

  ⑦ 获取公司管理层持续经营能力评估报告,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主要产品、经营活动现金流、资金状况、资产负债率等,判断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访谈了解公司为改善主营业务盈利情况的具体措施。

  ①公司基于种子品种的市场竞争力,积极调整经营战略,布局水产种业,坚持“农作物种业+水产种业”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在农作物种业方向,公司重点拓展油菜种子业务,加大核心科研品种“庆油”系列的商业化推广力度,主动替换部分水稻种子品种等,导致杂交水稻种子和玉米种子营业收入下滑,具备合理性;

  ②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具有明显的季节性特征,营业收入集中在第三季度、第四季度,与公司的业务周期、种子的销售播种季节等相匹配,与同行业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

  ③公司第三季度、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对应的主要客户均系公司常年合作的客户,公司向其销售种子,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后确认收入,客户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具有商业实质,不存在年末突击交易、虚假交易或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④受玉米种子市场竞争激烈、制种成本持续上涨的影响,公司玉米种子毛利率大幅下滑,与行业变动趋势相符,处于合理水平;

  ⑤ 最近三年公司所处行业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主营业务、核心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由于固定费用较高,收入规模较小,导致扣非后归母净利润连续为负数。2021至2023年度亏损逐年减少,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相符,具备合理性,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年报及公开资料显示,你公司2023年前五大客户、供应商分别有2名、3名发生变动,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 3,636.06万元,占比为33.31%,同比分别下降47.26%和16.84个百分点。

  (1)说明最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及基本信息、销售或采购金额、变动情况及原因,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变动较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以及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一、说明最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的名称及基本信息、销售或采购金额、变动情况及原因,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变动较大是否符合行业特点,以及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最近三年前五大客户名单中一直存在的客户为武汉神农大丰种业有限公司及孟加拉Agicare公司。

  1 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农业农村局 第一大客户 第三大客户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2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吴淑兰) 第三大客户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3 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 第四大客户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4 云南美益嘉种业有限公司(注1)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第一大客户 第五大客户

  5 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注1)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第五大客户 第二大客户

  6 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注2)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未进入前五大客户 第四大客户

  注 1:云南美益嘉种业有限公司、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与公司的业务模式、经营品种等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其2023年度销售额分别为488.66万元、207.79万元,排名第6和第13位。

  注2: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2019年处置的子公司,自2022年与公司业务往来减少。

  上表显示,除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吴淑兰)和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属于公司最近三年新进入2023年度前五大名单的客户,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2022年开始业务量减少外,其他客户基于公司的经营安排与公司业务往来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1)如前所述,2023年度第三大客户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吴淑兰)系公司油菜种子主要经销商,与公司保持常年合作关系,虽未进入 2022年、2021年前五大客户名单,但系2020年度第二大客户。2023年度公司油菜种子整体收入规模呈现大幅增长趋势,对其销售规模增加,所以排名再次进入前五大。

  (2)2023年度第四大客户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系公司油菜、水稻、玉米品种经销商,与公司合作十余年,2023年度因为对其油菜种子销售规模扩大,排名进入前五大。

  4、上述变动系公司业务转型的必然结果,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没有偏离行业特点情况。

  序号 客户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业务情况)

  2 武汉神农大丰种业有限公司 2014-12-05 200.00 封新明59%;邬文晖15%;饶丰 10%;周勇浩10%;童巧英6% 种子研发及培育;代销和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农业初级产品销售;农产科技产品研发及技术咨询。

  3 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吴淑兰) 自然人 油菜种子、水稻种子、玉米种子等的购销。

  4 重庆三千种业有限公司 2004-11-17 200.00 苏玲 51%;陈磊 30%;曾晓春19% 生产、批发、零售、进出口农作物种子;粮食收购、加工;批发、零售农药、化肥等。

  6 云南美益嘉种业有限公司 2007-03-27 500.00 苟强79%; 其余股东均小于等于5% 农作物种子经营;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食品销售等

  7 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2-09-11 500.00 凡亚丽90%;廖常青10% 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及信息咨询服务;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初级农副产品的销售。

  8 四川神农大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5-03-24 3,000.00 李勇 75%;李俊儒 17.5%王飞7.5% 杂交水稻、小麦、玉米、油菜、棉花、蔬菜种子的生产、销售;主要农作物种子和非主要农作物种子、化肥、生长素、农膜、饲料的销售;粮食收购与加工、销售等

  上述客户经营范围及业务情况与公司产品相契合。同时,公司取得客户相关资料(对于企业法人,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查阅客户公开信息,包括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对于自然人,公司通过获取其身份证明资料,走访访谈客户,了解其一定的社会关系),将其与公司关联方清单反复比对,未发现相关客户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最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名单中一直存在的供应商为临泽县康裕种苗有限责任公司及重庆市垫江县油菜制种基地。

  1 新疆维多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2 安徽中朗晟包装有限公司 第四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3 福建龙岩连城林绿生 第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4 深圳市兆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第一大供应商 第一大供应商

  6 贵州烁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第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7 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第三大供应商

  8 安徽金科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未进入前五大供应商 第五大供应商

  (1)新疆维多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玉米种子主要供应商,由于甘肃地区制种成本持续攀升,制种企业开始向新疆等制种区转移,新疆成为全国较大的玉米制种基地,该供应商自 2022年起与公司开始合作,合作情况较好,2023年度加大了采购规模,排名进入前五大。

  (2)安徽中朗晟包装有限公司系公司产品的包装物资供应商,由于 2023年油菜种子销量增加,所以包装物资需求量相应增加,排名进入前五大。

  (3)福建龙岩连城林绿生系公司水稻种子供应商,是福建省连城县的生产大户,熟悉当地的自然环境,其组织力和号召力强,主要负责落实生产面积、组织当地农户进行种子生产并协助公司抓好各项制种工作。因其负责的制种基地制种品质高,2023年公司加大了对其种子需求,排名进入前五大。

  (4)深圳市兆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杂交水稻兆优 5431的重要制种商。由于本问询函“题1、一、2(1)”之回复所述的原因,2023年度减少了兆优5431的采购量,其当年供应额排名第11位。

  (5)祥云赖国勇在云南大理从事制种生产多年,是公司玉米种子供应商,一直与公司保持合作关系,2022年度因金六谷 30、金六谷 80 品种产销量加大,排名进入前五大。2023年度由于受制种地气候的影响造成减产,故排名未进入当年前五大,其当年供应额排名第12位。

  (6)贵州烁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杂交水稻制种商,一直与公司保持合作关系,2022年度Q优4108等品种采购量增加,排名进入前五大。2023年度由于Q优4108品种出口减少,因此采购量锐减。

  (7)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系湖南神农大丰2020年处置的子公司,2021年由于政府采购业务,子公司湖南神农大丰向其采购水稻种子而进入当年供应商排名前五大,属于偶发性业务。该公司一直系公司客户,为公司销售水稻种子。

  (8)安徽金科印务有限责任公司系公司包装制品供应商,由于该公司自身的原因不能满足本公司管理的需要,故业务量自2022年起大幅减少。

  4、上述变动系公司根据自身业务需要、市场变化进行的必要调整,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行业特点。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万元) 股权结构 经营范围(业务情况)

  2 临泽县康裕种苗有限责任公司 2003-11-08 3,166.47 西科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01%; 张文有48.99% 主要农作物种子、非主要农作物、蔬菜、花卉、中药材种子的引进、开发、加工、生产、批发、零售;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批发、零售。

  3 新疆维多利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1999-01-28 3,000.00 计家佳90.03%;王桂香9.97% 农作物种子的批发、零售;农作物种子生产:玉米(代繁)等

  5 安徽中朗晟包装有限公司 2023-03-08 1,518,00 黄友进51%;曹巧玲49% 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等

  7 深圳市兆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09-09-17 3,000.00 武锶芪92.37%; 其余均小于5% 农业技术的研发、技术服务;农产品及种植技术的研发,许可经营项目是:杂交稻、杂交玉米种子及其亲本种子生产、加工、包装、批发、零售。

  8 贵州烁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8-03-09 500.00 张能攀60%;张能峰40% 农业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水稻经济作物的种植、销售;农药、农业机械、农具及化肥批发销售。

  9 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12-09-11 500.00 凡亚丽90%; 廖常青10% 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及信息咨询服务;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初级农副产品的销售。

  10 安徽金科印务有限责任公司 2003-05-12 26,789.00 许媛 75%;许幼平25% 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等

  上述供应商经营范围及业务情况与公司采购商品相契合。同时,公司取得供应商相关资料(对于企业法人,公司通过公开信息平台查阅供应商公开信息,包括注册资本、主营业务等;对于自然人,公司通过获取其身份证明资料,走访访谈供应商,了解其一定的社会关系),将其与公司关联方清单反复比对,未发现相关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综上,最近三年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部分前五名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变动与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业务开拓重点等相关,变动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

  (四)如前所述,经核查,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023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3,636.05万元,2022年度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6,894.12万元,2023年度相比2022年度减少3,258.07万元,主要系向深圳市兆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杂交水稻种子兆优5431下降。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向深圳市兆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金额分别为 4,931.66万元、4,297.88万元,2023年度向其采购金额为212.04万元,2023年度采购金额大幅下降,主要系受到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影响。

  由于本问询函“题1、一、2(1)”之回复中所述的原因,2023年度向深圳市兆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大幅下降,与公司的经营战略规划相符,具备合理性。

  ① 获取公司销售明细表,对主要客户变动进行分析,分析销售品种、销售单价、销售金额的变动情况;

  ② 获取公司采购明细表,对主要供应商变动进行分析,分析采购品种、采购单价、采购金额的变动情况;

  ③获取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支撑性文件,复核销售金额及采购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并对主要客户和供应商进行函证;

  ④ 查阅主要客户及供应商的公开信息, 核查其成立时间、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等情况,分析其交易额是否与其经营状况相匹配;并获取公司关联方清单,复核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是否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⑤访谈相关人员,了解公司与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交易的背景、模式等情况,了解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变动的原因,并分析合理性。

  ① 最近三年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基本保持稳定,部分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存在变动与公司生产经营特点、业务开拓重点等相关,变动具备合理性,符合行业特点;

  ②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与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③2023年向前五大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大幅下降系公司经营战略调整所致,具备合理性。

  3.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029.12万元,其中账龄三年以上的占比为30.18%,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903.4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剩余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一般种子销售款组合、政府采购组合、其他组合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分别为13.96%、16.02%和81.59%,合计为16.98%。

  (1)结合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具体内容、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分析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账龄分布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为提前确认收入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2)逐一说明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包括对应客户的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开始合作时间、背景调查情况,交易内容、时间、金额,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坏账准备金额、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等,以及对应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说明你公司针对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采取催收措施的时间、方式、内容,并结合对上述问题的回复,说明相关业务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对应收入是否线)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的具体内容与确定依据,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说明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及时、充分、合理;

  (5)说明其他组合应收账款对应业务的具体内容及其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较高的原因、合理性。

  一、结合客户结构、信用政策具体内容、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等因素,分析最近三年应收账款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账龄分布的合理性,是否存在为提前确认收入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70%、67.74%和78.15%,因公司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小,公司前任管理层履职期间(2019年上半年以前)形成的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其账龄均在4年以上。剔除4年以上应收账款后(已基本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0.62%、58.28%和60.92%,应收账款占比仍较高的原因:如前所述,由于农作物种子的季节性特征决定了公司的业务周期为跨年度经营,公司的销售实现主要集中在第三、四季度,待次年农作物收获时才最终结算,销售确认期与结算周期的差异性决定了每年末必然产生较大应收款项,因此,期末应收账款占比较高与销售周期是匹配的。

  因政府采购类客户付款周期较长、其他类客户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回款滞后,2022年末应收账款同比增加4,674.32万元,导致2022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50.62%增加至58.28%,增加7.66个百分点。

  2023年末应收账款规模相比 2022年末未发生大幅增长,应收账款规模基本维持稳定,但因营业收入规模略有下降,导致 2023年末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由 58.28%增加至60.92%,增加2.64个百分点。

  综上,剔除非正常因素,最近三年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基本在55%的水平上下波动,具有一贯性,没有出现重大的异常状况。

  上表显示,最近三年: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44.16%、52.25%、57.11%,3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22.03%、22.47%、30.18%,呈现逐年上升的趋势;1-2年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17.14%、16.29%、9.79%,2-3年应收账款占比分别为16.67%、8.99%、2.92%,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

  从客户结构来看,政府采购类客户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2,003.93万元、4,033.44万元和 3,274.09万元,2022年度受政府采购类客户付款周期较长的影响,政府采购类客户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2,029.51万元;2023年度公司加大了对政府采购类客户的催收力度,如通过多种方式收回贵州省毕节地区金沙县农业农村局货款1,370.78万元,使得2023年政府采购类客户应收账款同比减少759.35万元。

  其他客户最近三年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25.77万元、5,970.58万元和 6,851.60万元,2022年度因收入规模增加、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导致回款滞后等原因,其他客户应收账款较2021年末增加2,644.81万元;2023年度受公司经营战略调整的影响,公司拓展杂交水稻销售品种,部分原有品种的水稻种子结算滞后,加之公司推广油菜种子的因素影响,导致其他客户应收账款同比增加881.02万元,如水稻种子客户武汉神农大丰种业有限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815.94万元,较2022年末的615.84万元增加200.10万元,该应收款项已于期后全部收回;油菜种子新增客户毕节市七星关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 179.00万元,系新增业务,该应收款项已于期后全部收回。

  种子企业的终端客户为种植农户,客户呈现数量多,区域分布广,单次采购额低等特点,采用经销模式更有利于种子企业简化公司管理架构,降低销售管理难度,并充分发挥经销商覆盖面更广和就近服务消费者的优势,增强公司的市场开发和渗透能力。因此,公司经销模式是种子企业经营普遍采用的销售模式。

  每年下半年,公司与各区域经销商签订经销协议,经销商根据公司规定的提货价预付部分货款后提货,整个经营季节结束后,公司根据确定的结算价和当年的销售政策与经销商结算货款。

  除经销模式外,公司对各地农业农村局等单位的销售为直销模式,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参与政府采购,中标后与政府签订合同,公司根据合同条款向购买方供货,供货完成且经购买方验收后收取一定比例货款,剩余款项作为质保金在生产周期完成后结算收回全款。

  公司名称 2023年度营业收入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公司名称 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 账龄一年以内应收账款 账龄三年以上应收账款

  由于各公司所涉及的业务、产品和不同业务、产品的市场容量、市场占有率不同,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账龄一年以内、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差异较大。同行业公司应收账款占营业收入的比例最低为3.51%,最高为26.71%,公司为78.15%,差距较大;同行业公司一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最低16.14%,最高90.17%,公司为57.11%;同行业公司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最低1.66%,最高81.24%,公司为30.18%,公司账龄一年以内、三年以上应收账款占比处于行业中等水平。

  4、虽然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但截至本问询函回复日,应收账款已收回 3,134.00万元,占期末应收账款的比例为24.05%,占一年以内应收账款的42.12%,回款情况较好。

  5、综上所述,最近三年公司信用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应收账款规模与营业收入规模的匹配性、账龄分布情况,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相符,不存在提前确认收入放宽信用政策的情形。

  二、逐一说明账龄三年以上的应收账款及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的相关信息,包括对应客户的名称、注册资本、主营业务、开始合作时间、背景调查情况,交易内容、时间、金额,应收账款余额、账龄、坏账准备金额、期后回款情况,应收账款预计无法收回的具体原因等,以及对应客户是否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5%以上股东、董监高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导致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龄三年以上金额合计 3,932.18万元,其中已经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金额为 2,903.43万元(其具体情况详见本题(二)回复内容),扣除单项认定部分,账龄三年以上的金额为1,028.75万元。涉及到126户客户,金额分散。其大额客户合计660.70万元,占账龄三年以上的金额的64.22%。主要情况列示如下:

  注1:贵州金丽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3月16日,股东系金沙县国有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注册资本为 50,00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农作物种植、加工及销售;农用机械、化肥销售;水果、坚果、饮料和香料作物种植及销售等。于2020年与子公司贵州新中一发生业务往来,2020年度公司向其销售蔬菜及其他种子等产品共计305.94万元,形成应收账款205.94万元。贵州新中一经多次口头催收无果,已于2024年3月8日向贵州金丽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发送催款函。因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至2023年度足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注2:贵州铜仁市德江县宏丰肥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9日,注册资本为1,000.0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种子、苗木、农用机械、农药批发及零售;化肥生产及销售。于2019年6月与子公司贵州新中一发生业务往来,2019年贵州新中一向其销售肥料 90.03万元,形成应收账款 90.03万元。为解决双方的经济纠纷,贵州省金沙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于2021年12月出具(2021)黔0523民初6045号《民事调解书》,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德江县宏丰肥料有限公司在2022年12月30日前分次向贵州新中一偿还欠款。但是德江县宏丰肥料有限公司并未依协议还款,贵州新中一于2022年4月向金沙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金沙县人民法院再次进行了调解,双方于2022年6月达成一致意见,金沙县人民法院中止执行本案。德江县宏丰肥料有限公司仍未依约还款,贵州新中一于近日向金沙县人民法院递交《恢复执行申请书》,申请强制执行(2021)黔0523民初6045号《民事调解书》。

  因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至2023年度足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注3:2018年3月,湖南神农大丰与江苏南京马鹏飞签订杂交水稻种子深优9519销售合同,向其销售深优9519杂交水稻种子175.00万元, 由于马鹏飞未按约定结清货款,同时湖南神农大丰屡屡催欠未果,2020年12月1日,湖南神农大丰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1年3月9日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民事判决书(2020)湘0112民初6289号,判决马鹏飞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湖南神农大丰货款175.00万元、律师费3万元、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1.63万元,但马鹏飞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1年8月17日,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失信决定书(2021)湘0112执2343号,将马鹏飞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2021年8月24日,望城区人民法院下达执行裁定书(2021)湘0112执2343号之一,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湖南神农大丰至今未收到该笔款项。因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足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注4:湖南神农大丰账簿记录显示,2018年12月,湖南神农大丰完成长沙市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的土地整治项目,确认应收账款417.24万元,2019年4月,湖南神农大丰收到望城区农业和林业局转来的土地整治项目款335.03万元,余82.21万元至今未收到。因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足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注5: 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月8日,注册资本为17,765.80万元,主营业务包括农作物种子生产;农作物种子经营;农作物种子进出口;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国营贸易管理货物的进出口。于 2017年底与孙公司江苏春鹏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春鹏”)发生业务往来。江苏春鹏账簿记录显示,2017年 12月,江苏春鹏向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粤优938种子75.45万元。2018年11月,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江苏春鹏支付种子款 13.67万元,从而形成江苏春鹏对江苏中江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61.78万元。

  江苏春鹏系湖南神农大丰持股51%的子公司,另一49%股东为自然人马鹏飞,江苏春鹏经营期间由马鹏飞负责管理公司事务。上述应收款项发生在马鹏飞履职期间。如本题注 3所述,马鹏飞已被望城区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故无法收回上述应收款。因其可收回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足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注6:湖南神农大丰账簿记录显示,2017年12月,湖南神农大丰向湖北省蕲春封新明销售稻谷,形成应收账款 45.74万元,湖南神农大丰多次向其催收无果。因该笔款项可收回性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已足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上述应收款项均发生于公司前任管理层的履职期间,公司已采取多种方式催收欠款,并根据回收的不确定性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1、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2,903.4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100%,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注1: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16日,注册资本500万元,股东系凡亚丽和廖常青,公司主营业务包括农业新技术的研发及信息咨询服务;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肥料、初级农副产品的销售。该公司原系湖南神农大丰控股子公司,其财务数据纳入公司合并报表。2020年9月,湖南神农大丰将其持有的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全部予以转让,2020年 10月起该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自2012年9月成立以来一直从湖南神农大丰采购水稻种子并对外销售,从而形成湖南神农大丰对其的应收账款。至2020年12月31日,湖南神农大丰账面记录应收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货款 1,485.49万元。考虑到湖南丰神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状况不佳,款项的形成多数是以前内部交易导致,因此于2020年度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减值准备597.38万元。2021年度因账龄迁徙,预期信用损失率上升,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全额计提减值准备,2021年度计提减值准备888.11万元。

  注2:湖南众鑫明诚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7日,注册资本300万元,股东系张明,主营业务包括电子产品研发;电子产品检测;电子产品服务;代办电信业务;计算机零售;电子产品、电子产品、电子产品及配件、手机、照相器材、计算机零配件的销售;办公设备耗材的零售;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批发。工商状态显示经营异常。)、湖南清诚鑫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5月29日,注册资本200万元,股东系谢海清,主营业务包括电子产品研发;软件开发;电子产品服务;电子产品及配件、计算机软件、计算机、计算机辅助设备、办公用品的销售;手机、照相器材、计算机零配件、办公设备耗材的零售。工商状态显示经营异常。)、湖南昌荣智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1月3日,股东系冯昌荣,公司现已注销。)、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7日,注册资本80万元,股东系曹敏,主营业务包括电子产品的研发、检测及服务;代办电信业务; 计算机、电子产品及配件的销售;手机、照相器材、办公设备耗材的零售;办公用品、通讯设备及配套设备的批发。工商状态显示经营异常。)均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丫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丫米网络”)的客户,从事供应链业务。2017 年至 2019 年,该等公司向丫米网络采购计算机软件、硬件并对外销售。至2020 年 12月 31 日,上述公司分别对丫米网络形成应收账款 206.83 万元、 74.32万元、 187.10 万元、139.40 万元。由于该等公司长期不能清偿欠款, 2019 年 9 月,丫米网络向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诉求上述四家公司支付所欠货款、代理费及滞纳金,诉讼标的合计 824.18 万元。 2019 年 12 月、 2020 年 3 月与上述四家公司的诉讼一审案结,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分别判令其支付货款、代理费合计 185.45 万元、 70.85 万元、 190.314万元、 151.946 万元及按 24%的利率标准计算的相对应的滞纳金。 2020 年 8 月,丫米网络申请强制执行, 2020 年 12 月丫米网络收到株洲盛强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和湖南清诚鑫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强制执行所得款分别为 1,043.58 元、 1,621.44 元。经调查,四家公司名下均无可执行的财产。基于上述款项可回收性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公司已于 2020 年度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3:2018年3月,周新平向湖南神农大丰购买杂交水稻种子5万公斤,货款共计310.00万元,涂小雄为上述债务连带保证人。至 2020年底,湖南神农大丰账面记录应收周新平203.454万元。

  2019年4月16日,因周新平未能按期支付种子款,湖南神农大丰向长沙市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周新平支付拖欠的货款 203.454万元及滞纳金,并查封冻结周新平、涂小雄房屋各一套。2019年 9月,长沙市望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周新平应支付湖南神农大丰货款203.184万元及滞纳金,涂小雄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周新平、涂小雄不服判决向湖南省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19年 11月 20日,湖南省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周新平、涂小雄自动撤回上诉。一审判决书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随后湖南神农大丰申请强制执行,但债务人及保证人被冻结房产均已设定抵押物权,处于轮候冻结状态,湖南神农大丰一直无法通过申请处置资产收回债权。湖南神农大丰鉴于上述实际情况,已于2019年度对该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 4:湖南神农大丰账簿记录显示,江西省高安市费丽华系该公司销售客户,2018年 2月至2019年2月,该公司将203.4175万元分4笔付至邬文辉、费丽华夫妇个人账户,并计入“应收账款”科目。2019年 10月以来,湖南神农大丰多次催收该款项,但费丽华彻底否认上述债务的存在。在催收该款项期间,公司曾向原董事长黄培劲、原财务总监朱诚、原董秘胥洋进行了书面征询,但一直未得到上述三人的回复。鉴于该债权回收存在严重的不确定性,公司已于2019年对其全额计提了减值准备。

  注5:长沙思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8年7月24日,股东系湖南蓝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和蔡电英。注册资本 100万元,主要业务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的开发建设;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进口酒类、国产酒类、果品及蔬菜、禽、蛋及水产品、调味品、文具用品、文化用品、办公用品、文化艺术收藏品、纸制品、保健用品、旅游户外产品、建材、日用百货的销售等。)于2019年5月至8月向湖南神农大丰购买大米31.63万公斤,共计190.02万元。在湖南神农大丰向该公司多次催收该款项未果的情况下,于2020年5月向长沙市望城区法院提起诉讼,诉求长沙思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湖南百川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中间人樊某某支付货款190.02万元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2020年8月,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长沙思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向湖南神农大丰支付货款190.02万元,湖南百川汇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在154.20万元的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同时,败诉两公司承担湖南神农大丰已支付的案件受理费2.19万元。2020年9月,湖南神农大丰向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被申请人无财产可供执行。鉴于该种状况,湖南神农大丰已于2020年度将上述涉诉债权及案件受理费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注6:熊少均系公司子公司重庆中一的客户,长期从事进出口业务。2013 年 9 月至 2018年 8 月,熊少均一直向重庆中一采购水稻种子,销往越南,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重庆中一账面记录应收其货款 121.74 万元。由于上述应收账款账龄已逾 5 年,且回收难度很大,重庆中一已于 2020 年度全额对其计提坏账准备。

  鉴于熊少均长期不履行还款义务,重庆中一于 2020 年 2 月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熊少均偿付上述货款及赔偿逾期付款损失,该案于 2021 年 5 月 17 日开庭审理。2022 年 3 月 6 。